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李扬 姚晓芹)失信人一边欠着外债,一边开着奔驰。12月23日,失信人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名下一辆奔驰车进行扣押。24日上午,因担心自己被扣的奔驰车被法院依法拍卖,唐某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即将欠申请人李某的借款20万元全部打至法院专用账户。
据悉,被执行人唐某是一名个体商人,他与李某一直有生意往来,2016年5月6日,唐某某向李某借款50万,但借款合同到期后唐某只偿还了李某30万就再无偿还意愿。李某在2017年8月13日将唐某起诉至法院,经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唐某需向李某某支付剩余20万元。判决生效后,唐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6月,李某向襄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朱德恩立即打电话与唐某沟通,唐某表示自己想办法筹钱。随后执行过程中,唐某以在外地出差、公司事务繁忙等理由推脱,拒不到庭,逃避执行。又经过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有奔驰车一辆,执行法官欲处置该车兑现案款。但唐某为躲避执行,早已更换电话号码,无从联系,其车辆也是行踪不定。为锁定被执行车,执行法官朱德恩带领执行团队多次蹲守、追踪该车,但均无所获,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12月23日,执行法官朱德恩接到申请人李某提供的线索后,迅速出击,发现了停放在襄城县某小区车库内的涉案车辆。执行过程中,经唐某家属电话联系唐某,唐某却称自己在外地、车辆钥匙没在家里、明天马上回去处理等理由千方百计拖延时间,执行法官朱德恩又通过电话耐心做其工作无果后,在执行干警欲强行拖离车辆时,才让家属交出车辆钥匙。
随后,该车辆被依法强制扣押,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唐某立即在电话中保证一周内付清案款。12月24日,因担心自己被扣的奔驰车被拍卖,一直躲藏不肯露面的被执行人唐某便现身来到了法院履行了义务,案件顺利执结,该车辆被解除扣押。
4月26日下午,年近七旬的焦老太太终于低头认错,向汝州市人民法院乖乖交出了一万元钱,履行了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从2020年4月开始,安阳市内黄县法院开展了“敦促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专项活动”,在这一“奇招”之下,有不少已结案件的被告主动找到办案法官,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19年7月25日下午,被执行人陈某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全部执行款。
2019年8月11日,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在经过近四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判后答疑工作后,最终促使一起再审案件的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5月5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部署开展2020年度评价工作。
2015年,陈先生花了近三十万元,在位于安阳市文昌大道的一家别克4s店购买了一台别克轿车,并且定时到别克4s店保养。前段时间,陈先生的生意缺少资金,想把车卖掉,但找了好几位买主,都不愿意购买陈先生的别克车,原来,车辆难出手的原因是陈先生的别克车有大修记录。
4月2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了3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据了解,汝州市法院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放松,“线上线下”双查控,及时采取“失信限高”,确保案件顺利执结,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鲁法官,这下我的房子、银行卡账户、公积金账户能解封了吗?限制高消费也能给我取消了吗?我真是有急事,这些措施对我的影响太大了,请你们一定要尽快解除”,被执行人史某问到。3月25日,在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