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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百瑞泓城”小区涉嫌手续不全  引业主质疑”

2019-11-06 11:37:3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11月1日,许昌百瑞泓城部分业主向映象网求助称,自己购买“百瑞泓城”商品房,在无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完善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就被开发商要求限期交接并支付物业费。随后,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业主投诉

投诉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是2015年4月份购买了许昌劳伦斯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华佗路向阳路交叉口的“百瑞泓城”一期商品住房,约定交房期限为2017年12月30日,然而被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数次延迟。近日,终于等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当大家满心欢喜领钥匙时却发现,开发商并未提供相关建筑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和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并且大门、路灯绿化、正式电源等配套设施也不齐全,严格的讲,工程还正在施工。在如此情况下,开发商发布通知,要求业主限期办理收房手续,如未及时办理,11月8日仍将开始收取物业费。

对于开发商的做法,业主代表10号楼的卢女士和7号楼的付女士向告诉映象网记者,我们的要求很简单,有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书我们才能放心入住和办理房产证,小区配套设施完善才能使我们入住舒心,关于违约责任按购房合同执行。

开发商回应

针对业主代表提出的问题,许昌劳伦斯房地产有限公司毛姓负责人回应到,工程已经许昌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请业主放心入住,配套设施正在逐步完善中,违约交房部分会尽快与政府协调后进行赔偿。

随后,当业主要求开发商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书张贴出来时,毛姓负责人只是反复强调工程已通过许昌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关于业主提出的消防工程验收问题,这位负责人没做回应。

相关部门答复

11月4日,许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王姓工作人员在接受映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许昌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2、3、7、9号楼进行了程序监督验收,同时也发现了诸如工程质量竣工牌不规范等问题,现在国家出台新的规定采取竣工备案制要求工程质量验收不在出具合格证书,而是采取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备案,不过至今我们还没有收到百瑞泓城报备的任何备案资料。

同时,魏都区市民之家消防窗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百瑞泓城并没有向他们递交过任何消防验收资料。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张主任明确回复记者,商品房在没有取得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绝对不允许强行交房。 

律师说法

河南汉风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映象网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投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许昌,房产,业主 责编: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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