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刘彩燕)“对不起,都是我的无知,给被害人带来这么大的伤害,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的服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漏犯牛某在宣判后深深的忏悔道。7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以来,史某(已判刑)等人组成的涉恶犯罪集团在许昌市南关大街某大厦两套房屋内设立办公地点,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纠集社会人员组成专业要账队,采取殴打、辱骂、威胁、堵门、静坐滋扰到被害人单位或家中坐卧滋扰等方式进行暴力、软暴力索债,获取非法利益,严重影响了他人及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形成了以史某为首,以王某、罗某(二人均已判刑)等人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被告人牛某受史某纠集、指使,多次参与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讨要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某受他人纠集、指使,参与有组织的采用辱骂、殴打、滋扰、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牛某在所参与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辅助作用,且被告人牛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并经魏都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年,魏都区法院正告那些已经或仍在从事涉黑恶犯罪的个人或团伙,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立即中止犯罪活动,积极的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魏都区法院将众志成城,强化责任使命,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担当作为,以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决心,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许昌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
扫黑除恶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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