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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颍桥法庭积极调解为农民工解“薪”事

2020-08-27 16:26:1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张双召 崔佳)8月26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成功调解程某和等三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拖欠人张某某当庭履行支付三原告工资6600元。

据了解,被告张某某系承包农村建房的包工头,2019年3月以来,程某和、赵某胜、张某辽等农民工跟随张某某盖房,双方口头约定每日工钱130元,程某和、赵某胜、张某辽分别跟随被告干了38天、18天和226.5天的活,被告张某某支付了部分欠款后,分别下欠程某和、赵某胜、张某辽为1940元、1405元、3900元。后经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还,三原告愤怒之下,将被告张某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

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作为专业审判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审判团队,受理该案后,开辟绿色通道,迅速通知被告于2020年8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依法进行了调解。查明被告拖欠三原告劳务工资属实,但被告认为三原告所诉款项没有那么多,认为三原告不是熟练工,工资最多每人每天110元,原告不同意,因被告未给三原告出具欠条,无法当庭确认欠款的事实。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首先跟被告确认了三原告跟随被告工作的时间,被告无异议。然后耐心向被告释法,认为原告跟随被告干活开始,双方口头约定每一天工资130元,被告认可,但看到三原告工作不是很熟练,要求降低工资,由于被告一直未告知三原告,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应如数支付拖欠三原告的工资。并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是违法的,性质严重可能构成犯罪,要求被告尽快归还三原告工资。

最后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拖欠三原告的工资。三原告得到工资后,激动地连声向承办法官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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