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崔佳 姚晓芹)9月30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相关情况。
会上,襄城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国建通报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情况。襄城县法院目前共受理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7件,分别为胡某洋案、崔某案、满某龙案、辛某案等,已执行结案5件,其中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为34.83万元。
襄城县法院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黑恶财产处置的指导意见,坚持打财断血,对判处财产刑的案件100%移送执行,100%采取查、扣、冻措施,确保涉黑涉恶财产刑依法执行,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案件移送执行后,执行局依法向被告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责令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在第一时间通过全国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多次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将发现的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予以了冻结、查封并逐笔扣划到位;加强与扫黑办、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对接,完善重大案件信息通报、涉案财产处置协商会商机制,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主动加强与被执行人所在乡镇派出所及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督促被执行人家属履行。
下一步,襄城县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执行联动,加大查控力度,加快执行进度,除对被执行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查控外,并对可能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搜查,穷尽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效率,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高效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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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执行效率。9月29日,在双节即将来临之际,光山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今年以来首次集中执行行动,再次擂响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战鼓。
9月30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六清”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9月30日,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节前集体廉政提醒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国庆、中秋“双节”党风廉政工作。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文化,宣传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组织志愿者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关爱慰问老年人活动。
9月29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鑫主持召开的审委会会议,就边某建涉恶犯罪集团案进行了讨论。
“法官你好,我在某村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你们快来。”9月29日一大早,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便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电话,执行局迅速组织法警前往,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
9月29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扣划被执行人张某的微信财付通账户资金,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用高效的执行力度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
9月28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注重矛盾化解,情法并用,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该案中父母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生活,作为孩子父亲,依法应当尽抚养义务。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对方损失。9月28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潘某拘传到庭,迫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