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姚永丽 杨娟 )李俊红, 1969年出生,1997年调入禹州市人民法院,先后在民事、立案、少审庭工作,2017年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战线的老兵,她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勇于担当,带头办大案、难案, 2019年个人办结刑事案件二百余件,为全庭树立了典范。其带领的团队,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2019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评为先进集体。
“没问题,坚决完成任务!”。面对重担,她没有退缩,更无一句怨言,用掷地有声地回答来诠释一名共产党员的信念——这就是禹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俊红。
郭某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2名被告人,200多本卷宗,上万页材料,而一审审限只有三个月。6月30日,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李俊红同志手中还有20多个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推脱,她立刻投入到该案的审理中。阅卷、和公诉人沟通、和辩护人联系、给被害人释明,近三个月的日子里,她办公室的灯,晚上十点前从没有熄灭过。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她的腰椎严重变形、突出,疼痛致无法坐下,医生建议卧床休息,但她没请一天假,10天的庭前会议,一直是站着召开的,连庭前挑刺的辩护人也连连感叹:“法官可真不容易”。在案件审理中,为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她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坚持严格依照法律,从严从重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的同时,还耐心细致做好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参加人员的挽救、教育工作。针对其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淡薄等特点,她充分利用庭前会议时间,对该部分人员进行释法明理工作,让其明白犯罪行为给家人、他人及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最终使该案的32名被告人中有30名被告人认罪认罚,保证了案件顺利审结,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禹州市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30件,占许昌市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她本人主审16件,与他人组成合议庭审理10件,所办结案件无一发回、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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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平舆县李屯镇贫困村的光伏发电站场地上,随时可以看到一群忙碌的人,他们像往常一样认真细致地擦洗光伏板面,充当光伏发电板的“美容师”。
“今天特地从广州赶回来处理这个事,钱已经准备好了,等会清点一下东西没问题的话就把钱付给他们,既然过不到一起,就没必要闹那么僵,好聚好散吧。”被执行人张某说道。最终历经两个小时,被执行人张某将清点的物品装上了车,申请人王某也如数领到了判决的10万元彩礼款。
11月6日下午,浚县法院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并贯彻鹤壁法院审判质效攻坚会会议精神。
不知不觉中,冬天已悄然而至。11月5日5时30分,而此时的滑县人民法院内,警灯闪烁。
11月9日上午,林州法院执行局召开局务会,传达安阳中院局长周例会会议精神。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金昌出席会议,执行局政委党保红主持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11月7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健步走”活动,为进一步打好审判、执行质效收官之战凝心蓄力。
“诉讼费是按什么比例收的?”“诉前调解案件需要交诉讼费吗?”“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11月9日上午,南阳市西峡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数十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和阳光司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帮助建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11月7日,南阳市西峡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永江带领法官利用周六休息时间到西峡县第二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50余名集团机关职工参加讲座。
11月4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在准备对被执行人蔡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执行惩戒时,蔡某认识到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赶忙联系家人送来了执行款,履行全部判决义务,案结执结。
在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涉恶案件被执行人徐某之子来到法院,将徐某剩余罚金10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随后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徐某居住地解除查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