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曹佳俊 岳真屹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原本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好做法,有人却从中看到了“利益”,利用这个“漏洞”诈骗某网购平台商品共计价值23000余元。日前,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杰、牛某敏犯诈骗罪一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胡某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牛某敏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一个偶然的机会,牛某敏从胡某杰处得知,某网购平台可以免费购物:在平台上选取可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一次购买的价位在200元左右(多了不易操作),收到货后选择7天无理由退款,系统会给一个退货地址,然后弄一个虚假的物流单号,某网购平台就会把支付的钱原路退回。随后在胡某杰的指导下,牛某敏先后成功骗取几单退款后,尝到了甜头,自己也学会用这种手法,进行违法操作。
胡某杰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屡屡成功,之后胡某杰购买物流单号,利用此种手法,从多个支付账号上进行诈骗。
随后,这种虚假退货、骗取某购物平台财物的情况被相关审计部门发现,并报案至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该局经立案侦查后,于2020年8月26日以胡某杰、牛某敏涉嫌诈骗罪移送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于2020年9月11日依法向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中,该检察院认为胡某杰、牛某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检察官考虑到胡某杰、牛某敏均系初犯,认罪认罚,全部退赃,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综合全案量刑情节,分别提出量刑建议:建议判处被告人胡某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建议判处被告人牛某敏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魏都区人民法院完全予以采纳。
“‘不以恶小而为之’,贪小便宜,钻某购物平台漏洞,胡某杰、牛某敏贪占每单200元左右的小利,积少成多,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着实令人惋惜。网络时代,我们要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公民,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守护。”检察官岳真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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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11月25日上午,荥阳市豫龙派出所在豫龙镇槐西村委召开企业“防诈骗、防火灾、查隐患 共筑和谐平安豫龙”工作会议。中原智谷组织园区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0年11月30日上午,荥阳市高山镇召开了“防网络电信诈骗”工作培训会,高山镇综治办、高山派出所及辖区各企业财务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邀请荥阳市公安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沈淦、孙文歌讲解此类案件有关知识。
最近,“‘双11’购物节退款难”话题上了热搜。很多网友抱怨,在“双11”当天退款通道竟被关闭,等到第二天退款通道开启时,卖家已经发货,无法再办理退款。
近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卧龙派出所民警经过8天艰苦抓捕,成功将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伍某抓获。
近日,汝南县公安局韩庄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村委、居民家中开展严厉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和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宣传活动。
为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活动,进一步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势头,提高群众对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汝南县公安局结合“一村(格)一警”“五零”平安村居创建活动,进行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和禁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展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跨境赌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和信心。
为提升社会公众的防电信诈骗意识,11月26日,沈丘农商银行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11月25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电信诈骗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该院电信诈骗案件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法治社会,11月26日,西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平县二郎镇于海村委法律顾问杨华平带领县司法局普法小分队走进于海村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11月26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携带展板和宣传页,在魏都区曹魏古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两卡”违法犯罪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