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刘少玄)12月18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郭某喜黑社会性质组织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郭某喜,禹州人,现年52岁。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以来,以郭某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欺压残害群众、横行乡里。该组织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先后在禹州市市区及梁北镇、火龙镇等地有组织的实施聚众赌博、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计43起,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
9月29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重婚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首目郭某喜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团伙成员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一审宣判后,郭某喜等16人不服,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映象网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投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12月15日上午,尉氏县大营镇境内的大洧路、s102省道等路段新增的10座新安装的消防栓开闸试放水取得成功。
12月12日,许昌市腾飞·洪河富贵一期盛大交付,如期兑现了对业主的承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要求。
经许昌市委党史研究室室务会研究,决定推荐第二研究科科长卫菁华同志到乡镇挂职锻炼。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职尽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检查,推动从业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冷冻冷藏食品存储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全区内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12月18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杨某占等重大涉黑案件被害人财产集中退赔大会,退赔32名被害人104万元现金,是继前期退赔部分被害人后又一次公开退赔。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快速反应,攻坚克难,成效显著,不断完善机制体系,筑起建安区金融解纷的“110”。
12月17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宣判,首犯郭某伟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张某娜等人涉恶财产过程中,集中力量,多措并举,成功执行到位财物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