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同善 海刚)2020年11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某占等20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该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总执行标的额2419.6538万元。
据悉,许昌市建安区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对杨某占等20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重婚罪,判处首犯杨某占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被判处十年及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该案判处罚金共计198.5万元,没收财产估值1885.7424万元,责令退赔335.41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建安区法院执行局迎难而上,按照涉黑恶案件执行方案,坚持“线上线下”双管发力,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商解决涉案资产在认定和处置上的疑难问题;与国土、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协作,对被执行人不动产、存款以及股票、债券、保险、理财等较隐蔽的财产进行彻查;实地考察被执行人家庭,走访被执行人户籍地,听取当地居委(村委)及相关知情人介绍,全面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成员结构及个人财产情况;与被执行人家属的沟通,充分利用减刑假释等措施,积极动员家属代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缴纳罚金。在该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共执行到位2341.601033万元,执行到位率为96.8%;32名被害人的335.41万元退赔款已全部发放完毕;涉案物品全部上缴国库。
蔡某超、陈某岭等10人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未完全履行法定执行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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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新民通报了商丘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贾运法公布了4起典型案例。省、市十余家新闻媒体受邀参加。发布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长常春生主持。
12月23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宏东到兰考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收案293件,已结242件,调撤203件,调撤率93%;仅一案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案件多、质量好,调撤率高,这是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上集法庭庭长马华强法官2020年的办案情况。
一男孩因一时想不开在灌河跳河,靠着羽绒服微弱的浮力,在水中若隐若现。危急时刻,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法警队政委苏春潮,果断跳入冰冷刺骨的河中,成功将该男孩子救起,寒冬“冻”人,更“动”人。
12月25日下午,许昌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刘文杰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奉献的合格党员”为题,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12月25日下午,许昌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
12月24日上午,许昌市立医院举办以“守望相助 砥砺前行”为主题的4周年院庆活动,大会在耳熟能详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
12月25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案促改督导检查组由党组成员张振辉带队,到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导检查2020年以案促改工作。
近日,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组织社区民警开展反恐防暴宣传进校园活动。
12月23日,失信人张某因不履行判决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带回法院,面对执行惩戒,张某立即联系家人,多方筹钱,现场全部履行判决义务,该案件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