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刘少玄 雷孟禹)春节临近,禹州市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不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近日,禹州市法院扫黑除恶执行工作专班再传“捷报”,朱某伟、刘某玉恶势力犯罪集团财产刑执行全部完毕。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朱某伟、刘某玉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亲属充当手下,并组成专门的要账队,采取发放工资、许诺不用还钱等好处笼络、控制团伙成员,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某伟、刘某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禹州市的经济、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9月29日,禹州市法院对朱某伟、刘某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判处朱某伟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并追缴赌资十八万元;判处刘某玉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该案于2021年1月4日移交禹州市法院执行局进入执行程序,涉及财产刑共四十一万元。执行专班立即对朱某伟、刘某玉名下财产进行清查。随后,执行干警一方面着手将公安机关移送的车辆、房产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另一方面积极走访调查,向被执行人家属反复释法明理,敦促协助执行,以利于被执行人服刑期间认真改造。
在强大执行攻势下,刘某玉家属主动到法院代履行财产刑。随后,朱某伟家属也于1月26日将朱某伟财产刑主动履行。至此,该案财产刑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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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助力乡村振兴,1月29日下午,光山县法院联合信阳市泼河水管局、光山县科技局、邮储银行光山县支行在光山县泼陂河镇黄大塘村开展了“文明结对心连心 乡村振兴手拉手”活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家永,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应权,该院驻村第一书记汪婷婷、李国磊,驻村工作队及该院部分干警、天平志愿者,市泼河水管局、县科技局、邮储银行光山县支行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2021年1月28日下午,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法院在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御龙首府”涉案合同诈骗案案件款发放仪式。
1月28日,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受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的委托,该院政治部主任武军强带领政治部人员携带慰问品,深入单位帮扶联系村内黄县后河镇仗保外村、梁庄镇小后河村看望慰问驻村第一书记。
近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冻结、扣划以及多次释法明理,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与时间赛跑,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1月27日,案件当事人向执行干警送上锦旗,以表达谢意,感谢法院快速连本带息将20余万元的案款一次性执行到位。
“您好,我是滑县法院的志愿者,给您送一份环保倡议书,希望您和我们一起行动,保护我们家门口的运河。”1月28日下午,滑县法院干警何志颖向在运河边休闲的市民说。
1月28日上午,在禹州市人民法院2号审判庭,审判长宣布一件民间借贷再审案件开庭,但再审被申请人马某却远在浙江金华监狱。
禹州市人民法院鸿畅法庭受理上述两件案件后,因原告刘某、赵某受伤系基于同一事件发生的诉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鸿畅法庭决定合并审理,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人死债消”。那么若债务人身亡,债务是否就真的自动消除了呢?1月29日,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长葛法院重视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月29日上午,长葛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大周镇党委书记王彦伟和长葛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婷到长葛市大周镇大周社区开展“讲政策话变化感党恩”宣讲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