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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抚恤金之争” 法官温情调解唤回兄妹情

2021-02-09 10:43:2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张棣 陈攀“谢谢法官尽心尽力调解,现在我们兄妹俩能坐在这,和和气气地解决问题,相信远在天堂的母亲也是愿意看到的。”陈女士感激地说。近日,经过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庭长司忠信耐心调解,一场“抚恤金之争”得到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分割了抚恤金及丧葬费。

陈先生诉称,其与陈女士系亲兄妹关系,已故母亲张女士生前多年来在其家中以及厂院由原告夫妻照料,伺候母亲的日常生活起居。张女士于2020年12月去世后,其所在单位有抚恤金和丧葬费7万余元未予分割,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该笔款项。母亲去世,兄妹二人却因抚恤金、丧葬费的分配问题对簿公堂。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半截河法庭庭长司忠信作为承办法官,根据以往审理家事案件的经验,认为此案不能一判了之,否则不仅化解不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还将影响兄妹二人亲情关系。为此,司忠信在诉前多次对双方做工作,劝说各让一步,避免为此影响亲情,但无果而终。

1月22日,该案开庭。司忠信在审理过程中,一方面从亲情入手、从道德上感化,疏解原被告对立情绪,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从法律专业角度对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做说服教育工作,将本案涉及的抚恤金分配、赡养等矛盾一一化解。最终,通过耐心、细致的讲情、讲理、讲法,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司忠信劝说下,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的目前张女士逝世后共有抚恤金、丧葬费78406.8元未领取,原告持有被告礼金21000元未付。扣除原被告在承担的实际丧葬费后,原告应得39046.6元,被告应得38999.9元。

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心中的积怨已经基本得到化解,互相承诺在将来的生活中,会珍惜亲情,兄妹二人团结互助、和谐共处。

中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死亡抚恤金或赔偿金的分配作出明确规定,依据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死亡抚恤金或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应依据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同时也要考虑到死者生前主要供养人员的生活酌情予以调配。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官调解,以协商方式对此抚恤金实现了分割,避免了司法强制分配判决可能导致的亲情割裂,起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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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抚恤金,法官,调解,兄妹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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