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卢鸽)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特性所引起的,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甚至危及生命、导致死亡。近日,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向广大市民科普了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知识。
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介绍,药品不良反应难以预测。药品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有非药品因素及药品因素两类。前者包括年龄、性别、遗传、易感性、疾病等;后者包括药品的毒副作用、药品的相互作用以及赋形剂的影响等。因此,同一药品的不良反应,在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种族、不同体质、不同适应症、不同病理状态的病人中可能表现不尽相同,进而导致药品不良反应难以预测。
要警惕药品不良反应。一般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有限(500-3000人),病种单一,多数情况下排除特殊人群(老人、孕妇和儿童),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问题必须在大量人群使用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
同时,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向市民讲解,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来说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有时甚至能引起死亡,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国家已经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建立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后,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醒市民,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可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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