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宋帆)“要不是法官,我儿子的病情治疗肯定延误,感谢法官在最短时间内调解了我们案子,让我们拿到了这笔救命钱及时治疗。”5月9日,原告渠某的母亲康某将一面绣有“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半截河人民法庭法官手中,并再三感谢。
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渠某的母亲康某于2017年4月以渠某为被保险人,与被告许昌某保险公司签订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投保人康某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
2019年3月,渠某因身体不适,于郑州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轻度系膜增生性肾炎,高血压病。随后渠某申请保险理赔,被告于2019年6月向渠某支付理赔保险金6336元。但在2021年1月,渠某病情恶化,在找合适肾源配型,期间也一直在透析治疗,便向被告提出重大疾病理赔申请,被告以渠某在投保前患有肾小球肾炎就诊并持续治疗,未如实告知为由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渠某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仔细研判了案情,考虑渠某因血液透析需要大量的资金,急需用钱,便认识到这是在与时间、病魔赛跑,就立即与被告公司沟通,及时安排开庭。
“被告,现在原告病情恶化,急需资金进行后续治疗,你们作为保险公司,不仅仅要考虑到商业效益,也应当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希望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调解,尽快解决纠纷。”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只是简单判决,恐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于是便从多方面与原、被告沟通,希望能促成双方调解,这样既解决了渠某急于治病用钱的困难,又从根源上调解了保险合同纠纷。
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于2021年4月26日达成调解协议,在5月1日被告便一次性向渠某支付保险理赔金18万余元。这笔保险理赔金的到账,让急需用钱的渠某母亲康某解了燃眉之急,也让康某切实感受到了区法院在办理案件中的人文关怀,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魏都区法院通过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让群众触摸到司法的温度,把对群众的情感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接访等各个环节之中,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帮助,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办案之中,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忠诚为民、担当廉洁的法院队伍。
(映象网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投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9699)
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新闻回顾4月26日,涉及到郑爽的片酬及税务问题。郑爽这一部剧的片酬超过影视行业九成上市公司2020年的净利润,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
5月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桂东辉一行,到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就网络犯罪案审判经验进行交流调研。
为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承诺活动,近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开展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
日前,罗山法院龙山法庭庭长方涛通过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告当场足额给付了赔款。2万元的赔偿款虽然不多,但方涛为此案下的功夫却不少……
魏都区法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坐着办案向法院走出去办案转变,让广大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区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心实意,不断加大判后答疑工作力度,不断拓宽司法为民的宽度和广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全面夯实教育整顿成效,打造优秀法院队伍。
为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纵深发展,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2021年5月11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干警赵珊珊来到五沟营初级中学,以“民法典与少年的你”为主题向同学们讲授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5月9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干警走进建安区将官池镇湖徐村,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
5月7日至8日,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检验检测管理体系网络直播课程培训。
5月11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云涛带领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会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分局副局长吕书良及相关负责同志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经过近几年辛苦运营,学校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普基地”、“许昌市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许昌市巧媳妇创业就业工程示范基地”、“许昌市科普教育基地”、“《许昌晨报》小记者研学基地”、“许昌市建安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