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见习记者 郭歌 通讯员 刘少玄)王某因沉迷网络游戏投入十几万,没钱时竟然想到冒充离异女性身份在网上骗钱。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去年十月的一天,贾某手机微信弹出一条添加好友信息,看头像是一个美女,就不假思索添加为了好友,并与这名自称王某的“女性”聊了起来。一直未娶妻的贾某,感觉与王某十分投缘。
王某自称离异,带一个5岁女儿生活,因女儿阑尾炎,急需借200元钱看病。贾某十分同情,立即给王某转账200元。随后几天,王某以女儿病情反复发作为由,陆续向贾某借钱9000余元,并又以带孩子到北京看病、检查出白血病等为由,继续骗取贾某的信任。
此时,因王某从不跟自己语音或者视频聊天,贾某便产生了怀疑,于是提出要求见面。王某眼看无法再演下去了,就另生一计,告诉贾某,自己还在北京带孩子看病,可以先让弟弟与贾某见面。随后,王某一方面在微信上对贾某以老公相称,一方面又化身“弟弟”,跟贾某见面吃了饭。
被这突如其来爱情冲昏了头脑,贾某前后共给王某转账6万余元。今年2月份,王某再次以“弟弟”身份到贾某家中要钱,被贾某家人发现其不对劲,于是选择报警。
到案后,王某对自己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原来王某为一名男性,今年34岁,长期无业,并有多次诈骗被判刑的前科。王某供述,他因迷恋网络游戏,把诈骗的钱全都投入到了游戏平台。在此期间,还以同样手段诈骗另一名男性一万余元的实事。
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实事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实事、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被告人王某将非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王某虚构女性身份和编造种种借口的实事,与被害人交友,本质上是为了获取他人钱财,最终导致他人被骗钱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网络虚拟世界,不乏犯罪分子容易隐匿其中,交友需谨慎。公民应该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各种说辞,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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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强制腾房执行活动,60余名执行干警全力奋战3个小时,对被执行人的13套房产进行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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