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见习记者 郭歌 通讯员 袁潇宁)历时5个小时,从上午九点到下午2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火龙法庭调解成功,原本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双方,互相放下成见握手言和。
王某与被告方某本是邻里,因房屋租赁产生了矛盾,经村委调解也未能调解成功,双方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最后承租人王某将房东方某夫妻二人告上了法庭。
王某于2020年8月份租赁方某位于火龙镇上的一见门面房屋,从事培训业务,双方约定一年一续签。因方某于2021年3月要将房屋租赁给其他人,与王某发生了矛盾纠纷。王某称租赁合同未到期,而方某则认为,他与王某之间根本未续签租赁合同,在提前告知王某房屋即将转租后,对方拒不搬走,方某才一怒之下将出租房屋的门锁更换,并将王某的物品、设备等丢弃至大街。
王某随后将方某夫妇起诉至禹州市法院,要求被告方某夫妻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2021年8月25日,该案在火龙法庭开庭。原告王某要求被告方某夫妻赔偿其停课、设备损坏等经济损失。被告方某则以不认可租赁合同为由拒不赔偿。庭上,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承办法官马会娟查明案情后,认为双方毗邻而居,双方矛盾能得到顺利化解,恩怨消除比直接判决结案的社会效果更好。于是,马会娟结合法理与情理,反复耐心做原被告双方工作。
从早上9点调解到下午2点,争议的损失赔偿金额由9万余元降到了1万,原被告最终达成了和解。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万元,原告则承诺被告当日下午就把房屋内所有物品搬走,绝不耽误房屋的出租。
矛盾得到解决后,王某与方某握手相视一笑,相互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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