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见习记者 郭歌 通讯员 宋帆)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案件,“手机号注销了,却未解绑APP,结果消费账单接踵而至”。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发展,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随之出现的就是与具有移动支付功能APP绑定的手机号频频出现盗刷问题,小到数百大到上千万,明明手机握在自己手里,可自己的钱却不见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回顾:
李先生因在外地生活工作需要有两张手机卡,平日里一张手机卡使用较少,该手机卡欠费后未能及时缴费,该手机卡便因欠费自动注销。待李先生想再次使用该手机卡时,便发现该手机卡已经被运营商注销后再次投入市场使用,李先生便给该手机卡使用者王某联系,希望王某可以让手机卡归还给他,并表示愿意支付一定费用。
王某起初承诺将手机卡寄给李先生,但是偶然间王某发觉该手机卡绑定着李先生支付宝,由此产生了不劳而获的心理,想利用漏洞进行了盗刷支付宝。
王某为了使用李先生支付宝花呗、借呗,便欺骗李先生说因变更手机号需要李先生身份证号,李先生便将身份证号提供给了王某。
后王某与李先生约定在许昌汽车站见面交付手机卡,王某借口运营商营业厅需要李先生人脸识别认证后才能变更交付手机卡,李先生此时还未发觉王某别有用心,便配合王某通过认证了支付宝人脸识别,王某获取了李先生支付宝花呗、借呗权限。
在两人分别后,王某随即又前往营业厅补办了该手机卡,并开始对李先生支付宝花呗、借呗进行盗刷,先后共计窃取使用了1万4千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李先生回家后发觉手机卡被补办又无法使用,便发觉了王某别有用心,便致电责问王某为何补办电话卡。此时王某觉得自己事情败露,便产生一不做二不休心理,利用李先生身份证号、手机卡成功登陆李先生微信号,利用李先生微信号向其亲朋好友谎称急事用钱,一夜之间共诈骗到2万6千余元,此时李先生才意识到事情严重性从而报警,而此时王某已经先后盗刷诈骗共计四万余元了。
判决结果:
经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王某已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李先生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王某犯盗窃罪、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微信、支付宝等具有移动支付功能的APP,都具有手机卡绑定功能,把手机号码的使用者默认为微信、支付宝的用户,并可以通过手机号,可以实现更改密码、网购、转账等操作。
大家在享受“指尖”消费给人们购物带来极大的便利,也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手机号码的功能已不仅仅是通话联系的工具,它还与个人身份、银行、车辆等信息密切相连,由于注销号码时,原有绑定不会随之消除,应及时申请解除绑定服务,要把手机号码绑定的APP、银行卡等解除绑定,以确保个人隐私和银行账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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