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张延伟)11月11日至12日晚,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矿山执法监察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及时发现并制止3起无证非法采矿行为。
入冬以来,个别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蠢蠢欲动,趁夜深人静之机盗挖矿产资源。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矿山执法监察大队及时调整巡查监管策略,坚持白天例行巡查与夜晚突击巡查相结合,同时加大周日、节假日等时间段的巡查力度,严防私挖滥采现象发生。11月11日晚,该局全体矿山执法人员放弃周日休息时间,30余名执法人员分为两组,出动5台巡查车辆,对辖区内重点矿区集中开展“拉网式”巡查排查。当执法人员巡查至苌庄镇党沟村一废弃石料厂和浅井镇土门口附近时,各发现一起利用挖掘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现象,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拆除了相关设备并下达了执法文书。11月12日晚,该局矿山执法监察大队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与苌庄镇派出所、矿管站联合行动,将苌庄镇铁山村与登封市宣化镇交界处一正在实施无证采矿的挖掘机拖至苌庄镇政府一临时存放点予以暂扣。
目前,上述3起无证非法采矿案件均在调查处理当中。
3月24日晚,襄城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冒雨开展蹲点夜查行动,及时制止一起涉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8月1日上午,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一行冒着酷暑驱车一个多小时前往案发地鄢陵县南坞镇某村,公开开庭巡回审理被告人金某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庭审现场也吸引了不少当地的村民。
2019年7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诉。
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法律意识。5月15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在北海广场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5月15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春秋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4月28日上午,汝南县王岗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芦某以月息3至5分的高额利息为饵布下骗局,然而她身边的许多亲朋好友没有经得起诱惑,纷纷掉入她精心设置的陷阱。截止案发,她将所骗取的三百余万元钱款大部分被用来购买奢侈品。
3月20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打击非法采矿暨整治河道采砂工作推进会,就打击私挖乱采矿产资源和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3月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麻雀500余只、斑鸠20余只的案件,赵某以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李某、张某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贩卖,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四,襄城县人民法院刑庭干警在人流密集区域组织——襄城古街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