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4月11日清晨6时许,许多人还沉浸在睡梦中,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已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执行局负责人李伟杰带队再次打响佛晓突击战,这是魏都区法院在“执行办案百日竞赛”开展以来进行的第10次突击执行活动。
自3月26日市中院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100天的“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以来,魏都区法院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攻坚克难,确保每周不少于4次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整体水平。截止目前,魏都区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36人,达成和解29案,执结27案,拘留18人,腾房5处,涉案金额 950万余元,执结到位 420万余元。
“等给孩子穿上衣服,我就跟你们走……”突击第一站,执行干警来到灞陵街道办事处孙庄社区被执行人孙某夫妇家中。敲开门后,执行干警经过细致查看发现孙某并未在家,而其妻子李某则抱着一个五六个月大的孩子。
2017年,孙某和李某16岁的大儿子骑电动车逆行撞倒迎面骑电动车而来的黄某,造成黄某锁骨、肋骨骨折及头外伤,先后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双方协商赔偿未果,黄某将孙某夫妇及其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孙某夫妇赔偿黄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夫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这才有了开始的一幕。
在执行现场,申请人称李某并未生育二胎,孩子是李某亲戚家的,李某是为了抗拒执行而撒谎。为了查明事情真相,也为了给被执行人以威慑,执行干警将李某带回法院,留其亲属在家中照看孩子。
返回法院途中,执行干警接到另一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立即赶到市中心一小区查找被执行人王某的下落。由于申请人吴某不清楚王某住所的具体位置,只看到其车辆停放在楼下,执行干警便向小区居民打探情况。经过比对核实,最终锁定了王某的藏身之处。
2016年王某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返还吴某20万元,承包工程的王某却东躲西藏,迟迟不予履行,此次面对突击而来的执行干警,王某乖乖上了警车。
在法院,李某家人送来孩子的出生证明,最终确定了李某生育二胎且在哺乳期的事实,本着对哺乳期妇女给予特殊照顾的规定,法院并未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但李某也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道拖延耍赖并不能逃脱法律义务,表示愿意回去劝说孙某,尽早履行执行款。
当天,魏都区法院辗转建安区、长葛市多地,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达成和解2案,执结1案,拘留1人,腾房1处,涉案金额112万元,执结到位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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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4月16日上午,魏都区人民法院在春秋广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
4月15日上午,地方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于国家法官学院正式开班,来自许昌两级法院执行局的40位执行骨干参加培训。
4月15日上午,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曹魏古城南门广场,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
4月13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贾环宇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与许昌诚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专家一道,上门为因交通事故处于昏迷状态的张某进行司法预鉴定。
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建安区法院在北海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4月16日上午,魏都区人民法院在春秋广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
4月12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县文明办、山头店镇政府在山头店寺门村隆重举行“优秀共产党员、好婆媳、和谐家庭”表彰大会,对涌现出的在生活、家庭、情感等方面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以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4月12日上午,鄢陵法院举行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新闻发布会,映象网、东方今报、中新网、法制日报社法制与新闻等部分省、市主流媒体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