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纪鹏飞)好不容易盼来了五一小长假,本想和家人一起外出度假的妇女岳某,没想到因自己没有缴纳几千元的物业费而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票。眼看盼望已久的旅行要泡汤,4月29日,岳某急匆匆地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局,要求全额履行执行款。
“这是六千多元的执行款,我一分不少全部履行,请法官同志赶快把我从限高名单上撤下来吧,我们家‘五一’还要出去旅游呢,要是因为这点事让旅游泡汤,孩子得多失望啊!”面对执行法官,岳某迫切要求当天履行当天结案。
原来,岳某家住许昌某小区,因两年没交物业费而被小区物业公司起诉。2019年2月,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岳某支付物业公司所欠的各项物业费共计6200余元。
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申请对岳某强制执行,负责执行此案的法官认为此案标的额不大,岳某又有工资收入,遂多次通过电话与岳某沟通,希望其履行执行义务。可岳某认为,物业公司的多项服务都让她不满,她就是不愿交这钱。
在多次与岳某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将岳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限制高消费名单”。
今年“五一”是小长假,岳某和丈夫、儿子商量着趁着假期去西安玩几天,可4月28日他们在网上购买高铁票时,却显示岳某因失信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票,不仅如此,岳某被“限高”后还无法入住星级宾馆。
眼看着定好的行程不能成行,岳某丈夫和儿子都一脸失望。在丈夫与儿子的劝说督促下,次日,岳某早早来到法院,要还钱结案。
“案件结了,烦心事没了,希望能在旅行途中度过一个快乐的节日。”在法官为其办理结案手续后,岳某一脸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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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法官,钱已经打到法院专户了,您看收到了没?我的账户能解冻吗?等着还款呢。”2月10日刚上班,执行干警苏冠锋接到了被执行人裴某打来的电话。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执行,成功控制了一名“失踪”两年的被执行人张某某。
12月3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执行,成功控制了一名“失踪”两年的被执行人张某某。
12月3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百日提质增效”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活动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许昌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及典型案例。发布会由许昌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岳利花主持。
11月16日至19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一千六百余里,经过连续四天的不懈努力,成功将“老赖”马某某在海南省东方市的一处房产查封评估,为下一步房产网上司法拍卖打下基础。
11月1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部门,通过网上追逃成功抓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张某,并将其从珠海强制带回许昌。
11月11日一大早,被执行人胡某焦急地赶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请求撤回该院在两天前对其发出的悬赏公告,并将15000余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11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公安局民警的协助下,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抓获一案件被执行人,并促成案件顺利履行。
借钱还钱本是人之常情,也是人们之间正常的经济往来,然而却总有些人,非但借钱不还,还开豪车住豪宅,明明具备偿还能力,却总跟法官玩“躲猫猫”逃避执行。
10月29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法官您好,我现在马上还钱,你们可不可以把悬赏公告撤了?这种事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