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王德仁 汪聪聪)为有效解决破产审判工作中的疑难点问题,全面提升破产审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5月14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前全市法院实际,举办破产审判培训。全市两级法院有关领导、审判人员以及市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律师和企业界代表120余人参加培训。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建英主持培训并作动员讲话。他鼓励大家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提升审判业务的整体水平,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新发展,努力为许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许昌“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作出新贡献!
培训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陈夏红博士作专题辅导。陈夏红围绕“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保护”,以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为切入点,讲解了从债权人视角看破产法目标、谁是债权人及其权利体系、营商环境背景与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重点、从债权人角度谈破产法的重构五部分内容。课程既有法学理论支撑和案例分析,又有具体问题解决对策,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对法律工作者处置破产案件具有很强的实务指导意义。现场答疑环节,陈夏红还对部分员额法官和律师的提问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