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6月18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网站获悉,6月18日、17日,许昌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该处罚显示,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员工违规出借帐户为客户过渡资金,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许昌银保监分局对该行共计罚款50万元。
另有处罚显示,程英豪、孙英、王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许昌银保监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