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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惨淡拒付转让费 法官调解当庭履行

2019-08-2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王丽霞 姚晓芹)接手鸡排店,因为生意惨淡拒付下余转让费,诉讼中又提出反诉要求解除转让合同,近日,襄城县法院王洛法庭员额法官王丽霞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庭履行,这起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邵某从部队退役后,于2018年11月从刘某手中接手一个鸡排店,转让费共计28000元,邵某支付20000元后,下余8000元一直未支付。2019年7月,刘某将邵某诉至法院,要求邵某支付下余8000元转让费。

诉讼中,邵某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的转让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20000元及其他损失。开庭前,王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情绪激动,意见相差较大,调解不成,只好开庭。庭审结束后,王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从邵某口中了解到:邵某接手鸡排店后生意一直不好,后又遇到租赁的房子又遭拆迁,只好不干了,现在在学校附近办午托班,学生挺多的。邵某觉得刘某欺骗了他,剩余的转让费不愿意给刘某。

王法官耐心地给邵某做工作,生意赔钱与其本人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有很大关系,后房子拆迁,房东已把租赁费返还,并未损失,且生意一直赔钱,即便不拆迁,最终还是停止不干,早些转行,更让他少赔钱了,且现在做的生意兴隆,不值得为了几千元的事劳心费神……一番劝解让邵某豁然开朗,他表示不再赌气,如果刘某作出让步他愿意当场给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邵某当庭通过微信支付转给刘某7000元,并放弃了自己的反诉请求,同时非常感谢王法官对其纠纷做的调解工作。

(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传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生意惨淡 转让费 履行 责编:刘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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