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彭利娟)1月2日,2020年上班第一天,陈某向许昌市建安区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送来一面印有“高效便捷 公正为民”的锦旗,向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19年12月最后一周,建安区的陈某拿着一大堆材料,来到许昌市建安区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要求马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12万余元,并申请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接到案件后根据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将材料交给了许昌市保险行业协会常驻中心的肖鸣负责审查。肖鸣在审核其病历材料后,凭借扎实的工作经验,认为陈某的伤情应构成十级伤残,不需要再进行司法鉴定程序,并及时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中心负责人冯涛法官。
在认真审核陈某的案件材料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冯涛决定直接与马某某、保险公司对接进行诉前调解:安排肖鸣联系保险公司调解员,把陈某的病历等材料发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进行审核、汇报;并亲自联系到被告马某某,就案件事实分析、法律规定方面进行释疑解惑。三天后,保险公司的调解员反馈消息,其公司同意按照十级伤残进行理赔。冯涛立即通知各方当事人到中心,先按标准为双方当事人做了详细的计算,采取“背靠背谈心,面对面诠释”的方法,分别做工作,以确定最终赔偿金额。经过一番耐心细致沟通,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陈某11.34万元,马某某在保险限额及范围之外赔偿陈某2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签订调解协议后第三天,保险公司便将11.34万元的赔偿款打到了陈某的账户上。整个案件从当事人申请、定残、调解,到获得11.34万元赔偿款,仅用了7天的时间。
这个案件之所以能够快速调处成功,在于许昌市建安区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针对交通事故纠纷中存在的问题,繁简分流、创新举措,将鉴定、调解等环节充分前置,大大的减少了处理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半年时间内,许昌市建安区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439件,调解达成的总金额为1013.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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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王万涛、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南远大会计集团董事长杨万欣、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郭森栋一行,到建安区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调研指导
12月27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崔佳主持。
1月15日至17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姬生强率华龙区法院、濮阳县法院等一行29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海林率梁园区法院、睢阳区法院等一行15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韶方等一行十余人先后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