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张延伟)4月2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公开拍卖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87.14亩,累计成交价款10870万元。
当天拍卖出让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中,(2019)065号地位于远航路北侧、瓷苑路西侧,面积36.21亩,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以5206万元的价格成交;(2019)067号地位于阳翟大道北侧,宗地面积31.34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以5272万元的价格成交;(2019)042号和(2020)001号地分别位于花石镇境内和南环路北侧,面积15.19亩和4.4亩,规划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各自以270万元和122万元的价格成交。
(映象网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投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拍卖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净面积77.32亩,成交金额13325万元。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张延伟)12月5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拍卖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借钱还钱本是人之常情,也是人们之间正常的经济往来,然而却总有些人,非但借钱不还,还开豪车住豪宅,明明具备偿还能力,却总跟法官玩“躲猫猫”逃避执行。
10月31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公开交易方式,拍卖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238.81 亩,成交总价款35147万元。
7月2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拍卖方式成功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净面积193.92亩,累计成交价款30171万元,超出起始价3830万元。
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款,但买受人未办理过户手续且未在该房实际居住,当房产在涉及金钱债权执行中被查封时,买受人能否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排除执行?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便审理了这样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驳回了买受人马某中止执行涉案房产、解封房屋并办理过户的诉讼请求。马某后提出上诉,5月8日,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2月25日,被执行人刘某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感谢其案件执行干警崔建涛。为了促使该案快速执结,刘某被法院保全的房屋并没有进行司法网拍,而是交由刘某自行买卖后偿还了申请人的债务,案件在一月内执行完毕。
2月22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229.89亩,累计成交价款460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