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潘国庆)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法官主持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姜某经人介绍认识被告袁某,后两人产生好感并约定终生,姜某便按照当地的婚嫁习俗给付袁某彩礼3万余元。后两人同居生活期间发生矛盾,双方于2019年10月分居,姜某2020年3月6日诉至法院要求袁某要求返还彩礼,袁某以双方同居时间长且曾怀孕为由,拒绝返还彩礼,双方对立情绪严重。
立案后麦岭法庭承办法官在了解有关案情后,在疫情期间及时通过微信及电话调解,做双方工作,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诉求。开庭当天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耐心地从法、理、情三个层面劝说,为其提出解决纠纷的办法,法庭的工作人员也在一旁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袁某当日下午主动返还给被告姜某5000元彩礼。
该案承办法官樊高峰说,彩礼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婚嫁风俗,但因给付彩礼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彩礼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恋爱中,男女双方给付彩礼,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若最终未能缔结婚姻,或缔结后又因矛盾纠纷导致婚姻关系无法持续的,彩礼的处置就成了男女双方关注的问题。对于婚约财产的案子如果仅仅通过庭审进行判决,败诉一方往往难免心有不忿,难以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甚至可能激发更深的矛盾。解决此类案件,不仅要深入调查此类案件的具体案情,还要从当事人角度出发,用当事人最容易听懂的语言,讲出法律最根本的表达。最终寻求处理纠纷“最佳方案”,从而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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