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赵市伟 焦元豪)在夜间行车一定要注意力高度集中并保持安全车距,而驾驶员孙某却因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酿成大祸,一名路人被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2月3日,孙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孙某是许昌一家保险公司的员工。2018年初的一天晚上7时许,孙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前往公司,在行驶过程中手机微信提示音响了,孙某便打开看了一眼,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前挡风玻璃瞬间碎裂。孙某当即懵了,准备向右侧路边停靠,但看到右后方有车,他便往前行驶了一段路后掉头到现场查看。回到事发地,孙某发现地上躺了一个人,地面上还有血迹,此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撞了人。由于害怕被害人遭到二次碾压,孙某将车停在其旁边并打电话急救和报警,但被害人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警方查明被害人无父母子女及配偶,只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孙某与其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获得对方谅解,孙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孙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且取得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孙某的辩护人关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偶犯,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和讯息的快速传播,人们对于手机的依赖度已经超乎了我们的想象,因为行走时低头玩手机摔伤或者撞伤他人甚至丢掉性命的悲剧屡见报端,开车看手机或接打电话酿成的悲剧更是数不胜数。在此提醒大家,日常出行一定要注意观察周边环境,接到手机提示要行至安全地带进行查看回复,做到绷紧安全弦,集中注意力,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魏都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吴正勤说。
在夜间行车一定要注意力高度集中并保持安全车距,而驾驶员孙某却因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酿成大祸,一名路人被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