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付屹 牛君玲)12月4日下午,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家事(女子)审判庭法官牛君玲在统战部扶贫干部李艳芬陪同下来到城关镇民主街膳养园养老院,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十里铺镇马园村村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宋某送达判决书,并当场为其宣读,小小养老院宿舍充满了公平正义的暖意,宋某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据了解,宋某今年64岁,育有一男二女,早年与妻子离婚,2012年宋某患了偏瘫,至今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期间一直由宋某的父亲照顾。80多岁的老父亲身体每况愈下,无力继续照顾,只得把宋某送往养老院。由于宋某的生活困难,2016年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此,包村干部和村里多次协调,与他大女儿联系后,大女儿明确表示不愿赡养,也无法和小女儿、儿子取得联系。为解决宋某的养老问题,经本人同意,起诉至法院要求子女三人履行赡养义务。
家事审判庭经审理认定,原告宋某年迈且因病瘫痪在床,丧失劳动能力,除政府补贴及土地租赁收入外无其他经济来源,该费用不足以维持其日常生活及疾病治疗,三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应当承担其赡养义务,判令三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宋某赡养费,并共同承担原告宋某看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
牛君玲法官为原告宋某宣读判决书后,宋某连连感谢“政府、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感谢政府,感谢法院”。随后,牛君玲法院又与扶贫干部李艳芬、马园村两委干部共同沟通协商宋某的养老问题,旨在让贫困户宋某老有所依,感受司法温暖。自脱贫攻坚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着力为困难群众撑起司法“保护伞”,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阳光下,“许昌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牌子熠熠生辉,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作为新生事物的“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焕发出蓬勃生命力。
12月4日下午,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家事(女子)审判庭法官牛君玲在统战部扶贫干部李艳芬陪同下来到城关镇民主街膳养园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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