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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法院:失信人惧怕被强制拘留 当场还钱

2019-03-1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扬 姚晓芹)“我承认错误,马上还钱,别拘留我。”一直耍赖声称没钱的失信人李某,一改之前的态度,立刻承认错误,承诺马上将欠款还清。3月10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周末执行的执行现场在地图中查看,上演了这戏剧性的一幕。

2017年3月5日,被执行人李某驾驶车辆将申请人宋某碰伤,经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由于李某拒绝出面调解,申请人宋某遂将其诉至襄城县法院。同年7月10日,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宋某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等共计2万余元。后被执行人李某赔偿了宋某5000元,就再也没付过剩余赔偿款。2018年5月26日,申请人宋某向襄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赔偿余下的15000元。立案执行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师旭磊就迅速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到李某家中做他的思想工作,督促他尽快还钱。李某当场支付了5000元,并表示余下的钱会马上支付给申请人。然而过了将近三个月,李某还是迟迟不还余下的10000元,执行干警打给他的电话也不接。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还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均未找到其人。但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对案件的跟进,3月10日,申请人宋某给执行干警师旭磊打电话称发现李某行踪。本是难得周末休息,执行干警师旭磊没有一句推脱,挂掉电话就迅速组织了6名执行干警前往拘传李某,通过执行干警的努力,终于找到李某,但李某依然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师旭磊耐心和他解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造成的不良后果,李某始终沉默以对,不配合法院的工作并拒绝执行干警的拘传。最终经请示上级领导,介于李某恶劣态度,无履行还款的意向,遂依法决定对李某采取强制司法拘留15日,在执行干警师旭磊督促其尽快签字并让随行执行干警将其带上警车。撞了“南墙”才回头,看到法院动了真格,李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急忙用诚恳的语气向执行干警表示,马上还钱,再也不做“老赖”了。随后,被执行人李某连忙电话联系家属送来了剩余执行款,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襄城县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连出重拳,执行干警全年365天随时出击,采取罚款、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对规避执行的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19年1月1日至今,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顺利执结案件344件,依法拘传被执行人480人次,依法强制拘留183人次。

(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传稿邮箱xuchahg@hnr.cn。映象网3.15“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法院 失信人 还钱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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