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郝红举)为规范提升全市大中型(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近日,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禹州市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
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持续到今年11月底。通过开展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实现全市所有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无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实际经营项目与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相一致;独立经营的所有大型(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食品商场超市、连锁经营超市总部,全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分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符合其经营实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独立经营的所有中型(营业面积500-1000平方米)食品商场超市和连锁经营的所有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全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符合其经营实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独立经营的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连锁超市总部全面开展食品供货商资质审核,留存加盖有供货商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并建立供货商管理档案;独立经营的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采购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全部随货索取供货商的销售凭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连锁超市门店全部留存连锁超市总部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统一配送凭证。所有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贮存、销售场所存放的食品(含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标明的贮存条件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所有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标签标识规范。经营现制现售食品的所有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原材料采购、原材料贮存、设施设备工具用具配备使用与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卫生与健康管理、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半成品成品贮存、成品标签标识等达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所有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或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评估,主动整改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租赁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内场所的食品经营者全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食品流通、餐饮、抽检、稽查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广泛动员部署,强化培训教育,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抽检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措施,实现提升行动目标。
日前,禹州市发文强调:到今年年底,禹州市所有开工矿井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建设体系。
日前,禹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禹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禹地灾指〔2020〕1号)和《禹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禹政办〔2020〕17号),为做好今年禹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日前,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被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020-2022)”。
5月28日,禹州联社团委开展“情暖童心”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走进方山镇爱欣实验学校,为学生们带来了教学物资和学习用品,并与师生们亲切互动,共同度过了一段美好又充满意义的时光。
6月1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总结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就下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5月29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5月22日,由许昌市委网信办、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的媒体“看许昌 赞许昌”活动走进禹州,映象网、许昌电视台等媒体实地探访禹州神垕古镇、大涧村、闵庄村以及大木厂村,用镜头真实记录禹州市文旅融合和乡村旅游发展所取得的成绩。
5月21日下午四点左右,禹州农信联社无梁镇祁王分社营业网点门外烈日炎炎,停靠在大厅外的一辆燃油摩托三轮车突然冒起了滚滚黑烟,此时街道上人来人往,如果不及时灭火,后果则不堪设想。
5月22日,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暨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研讨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