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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办理醉驾案件指导意见》研讨会在建安区法院召开

2019-08-1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张璐璐 朱迪)8月14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醉驾案件指导意见》研讨会在建安区法院召开,会议由建安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主持召开,许昌中院刑事庭庭长陈艳玲,建安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涛,鄢陵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克瑛等参加会议。

会议对《办理醉驾案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逐条研究讨论,主要就立案标准、机动车认定、道路认定、量刑等方面,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刑事法官工作实际对《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陈艳玲庭长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是针对近年来醉驾案件持续高发形势下如何更加有效发挥刑罚的规范、指引作用进行的探讨,也是在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过程中对如何更好办理醉驾案件进行的回顾,对推动许昌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传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许昌 研讨会 建安区 法院 责编:刘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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