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高豪歌 孙润超)12月9日,省委宣传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处调研员闰文斌带领省文明办全国文明单位复检小组一行莅临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2019年全国文明单位检查验收,许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少林,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等陪同。
复检组一行实地查看了许昌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基地、法官文化长廊、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健身房、党建活动室及创文活动阵地、诉讼服务中心等地,实地了解许昌中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复检组详细听取了韩玉芬院长所作的2019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汇报,并观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宣传汇报片。
闰文斌调研员指出,许昌中院精神文明创建基础扎实,日常管理措施得力,机关环境整洁美观,文化底蕴深厚浓郁。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充分认识到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领导班子能以上率下,树立起高标准、严要求,亲抓常抓,强化创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二是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以创建工作实际成效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三是再接再厉,打造样板。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保持“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的干劲,坚持标准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许昌中院在创建工作中能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办的相关指标要求,落实服务许昌大局、促进经济发展要求,落实健全创文机制要求。今后许昌中院上下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迎接下一步创文工作更高要求、更高标准的挑战。”刘少林副部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韩玉芬院长表示,今后,许昌中院将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入法院整体工作,不断创新,以点带面,健全机制,提高质效,积极学习先进地区和兄弟单位优秀经验,把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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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许昌市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第九验收组陈政伟等一行8人来到建安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考核验收,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王亚超、局长陆军、副局长朱晓明,邢艳峰等陪同检查验收。
10月23日,许昌市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第九验收组陈政伟等一行8人来到建安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考核验收,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王亚超、局长陆军、副局长朱晓明,邢艳峰等陪同检查验收。
10月22日,省级文明单位考察组一行5人,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葛建志带领下,到长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考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月22日,省级文明单位考察组一行5人,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葛建志带领下,到长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考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近日,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撤销部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许文〔2019〕59号),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禹州市国土资源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