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高浩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力度,保护党员干部权利,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12月18日,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关于进一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工作会议。
会上,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会杰传达了省纪委印发的《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和许昌市印发的《许昌市打击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核查处理办法(试行)》,他要求,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合力打击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行为力度,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通过正常渠道正确行使检举和控告权力,自觉远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鼓励大家要敢于担当,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依法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又要建立健全机制,做好精准识别,对无事生非、歪曲事实、造谣诬告等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行为严肃査处。作为自然资源系统的一份子,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自然资源系统形成“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性机制;对于查实的不实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必须重拳出击,坚决严厉打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方式进行查处。同时,还要利用大厅电子屏和印发文字材料向局工作人员和前来办事群众宣传省、市、县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文件精神。
会后,张会杰强调,诬告陷害行为既损害了党风政风民风,又浪费执纪执法资源,不但破坏干事创业环境,还严重打击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凡是对自然资源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以旗帜鲜明的态度,将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风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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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永广,副局长张新龙、张会杰组成的调研组一行赴范湖乡宋庄村,山头店镇豆王庄村,丁营乡霍庄村慰问襄城县自然资源局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并就对口帮扶工作进行调研。
5月中旬开始,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对所在辖区内1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目前,相关考核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抢抓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作战,实行村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班子领导带队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以党员干部为骨干,以志愿者为主力,把帮扶贫困户“三夏”麦收与秸秆禁烧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家庭困难群众、贫困户小麦应收尽收,实现小麦颗粒归仓,确保实现零火点目标。
为全面抓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预防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襄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伟民带领襄城县火灾防治指导股、执法队负责人员一行,联合襄城县自然资源局防灾减灾股负责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广泛宣传,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层层落实,坚决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面对鲜红的党旗,伴随着铿锵有力的入党誓词,襄城县自然资源局第一党支部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拉开序幕。
近日,为了推进党建阵地建设标准化,在襄城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的精心指导下,该局第二党支部本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厉行节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在襄城县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专区建设了“党员之家”。
在襄城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的精心指导下,该局第二党支部本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厉行节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在襄城县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专区建设了“党员之家”。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自我保健意识,关爱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素养水平,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