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王皓 姚永丽 牛丹)4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柴长安等5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首犯柴长安涉十四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51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以来,被告人柴长安先后纠集、笼络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柴长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柴长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70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名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十二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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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柴长安等5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12月30日,许昌法院组织开展涉黑恶案件一审集中公开宣判。
2月1日下午,许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兑现新闻发布会”。
1月21日上午,宋某亭、周某建等33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禹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许昌两级法院多次召开研讨会,集中研讨涉黑恶案件办理工作。
11月9号上午,许昌市建安区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11月9号上午,建安区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建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朱俊池介绍了建安区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