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乔瑞锋)6月1日,鄢陵县人民法院陈化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三起借贷纠纷案,被告王某当庭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原告戴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8月、2014年2月、2014年8月,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原告戴某借款10万元、5万元、5万元,并分别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被告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今年4月,原告戴某三张诉状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
法庭受理后,通过审查认为该三起案件系同一法律关系,决定合并审理。开庭后,承办法官又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充分了解案情,认为双方系多年朋友关系,存在调解的基础。6月1日上午,双方再次来到法庭,承办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
对被告明之以法、示之以利害,希望其早日偿还欠款。在法官的悉心劝导下,最终王某主动表示愿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原告戴某放弃部分利息,双方握手言和。
鄢陵法院充分应用诉中调解,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使纠纷化解在审判前,通过诉中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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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鄢陵县人民法院举行涉恶案款集中退赔发放仪式,执行局局长程松峰、承办干警张大辉为涉案的被害公司退赔案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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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鄢陵县人民法院组织民事口全体干警进行了审判业务知识测试。
4月9日,鄢陵县人民法院组织民事口全体干警进行了审判业务知识测试。分管民事审判的院领导和政治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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