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梁斌元)11月12日下午,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召开,许昌市鄢陵县县长李东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宏涛出席会议,各乡镇以及县农业、国土、林业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鄢陵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大棚房”专项整治有利有序推进;要加大自查清理力度,全面准确摸清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要突出整治重点,严肃查处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等问题;要切实把清理整治“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会后,省、市分别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就“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结束后,许昌市鄢陵县政府就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全市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认识上要再提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清理整治“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坚定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态度、决心和信心。对全县范围内“大棚房”问题及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各种土地违法案件,举一反三进行再排查。
二是要压实属地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改台账。在清理整治的政策、力度、节奏、分寸上再细化再落实,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限定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要定期督促检查。要对专项行动每个阶段和每一环节进行督查督导,把工作做扎实,每周上报整改进度,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要求的,跟踪督导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彻底解决“大棚房”顽疾。
四是加强沟通对接。县农业、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对接,协调配合,定期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及时商讨解决企业拆迁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切实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11月26日,省食药监局专家组孙武勇一行对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及执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情况开展飞行检查。
11月28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张利娟带领第四调研组一行四人到襄城县,就“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土地供地率和增存挂钩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进展、例行督察整改进展等工作进行专项调研。
近日,许昌市魏都食药监分局对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特殊药品购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以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
11月20日,省国土厅执法局王东亚副局长一行3人在市国土局执法局于忠敏的陪同下,到许昌市鄢陵县督查指导“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11月14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成员在院党组的安排下组成调研组,到辖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工作。
11月13日下午,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由各乡镇(办)国土资源所(站)长及局各相关股(室)、执法队负责人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11月8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全体刑事法官参加襄城县公安局主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
为进一步有效提升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建安区食药监局决定从2018年10月15日——2019年1月14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商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