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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法院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18-12-20  来源:映象网

许昌中院执行指挥中心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牛丹 杨亚菲)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将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与执行攻坚相结合,许昌两级法院于12月19日上午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集中行动。

韩玉芬

院长坐镇 远程指挥执行

 “报告院长,全市两级法院执行队伍集合完毕,请指示!”

“全市法院‘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集中行动现在开始!”早上8点30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6个基层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集结完毕。随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通过对讲机对各院发号施令,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据了解,执行过程中,市中院相关领导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各基层法院设指挥分部。各院领导在本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直播形式观看了解执行现场情况和进展,详细了解执行质效,询问执行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挥,促进执行案件高效、顺利执结。

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表示:“针对民营企业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我们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干警奔赴襄县调解

全面追击 督促失信人执行

 “我们是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这是执行公务证,请配合我们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当天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新兴路某小区,找到刚起床准备去上班的被执行人何某。

据了解,2016年,何某因经济拮据向经营企业的朋友李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李某催其还款。何某于2017年偿还2万元后便没了下文,李某无奈将其告上法庭。该案在诉讼过程中,何某通过法院向李某偿还了1万元,法院最终判决何某返还李某借款本金7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何某因拒不履行成为被执行人,该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被带上警车后,何某悔不当初,表示愿意与李某协商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冷风吹,干警追,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趁胜追击,又辗转多地,全面围堵失信人。

许昌中院调解室-双方和解

悉心促和 温暖严寒冬日

“撤回执行申请书是你们银行的真实意愿吗?”

“是的。”

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室,申请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和被执行人(河南某民营企业)达成和解,申请人当场同意撤回执行申请书。

据了解,几年前,河南某民营企业因生意周转需要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借款30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是,该民营企业却因生意失利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偿还欠款。申请人多次催要未果后,将该民营企业告上法庭。许昌中院判决后,该企业依然未能按照判决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偿还欠款及相关利息。于是,申请人向许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多次到该企业实地查看情况,了解到该企业确实陷入困境,暂时无力一次性支付欠款和利息。因此,执行法官召集双方,一方面,告诉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其应尽的义务,虽无力一次性支付,但也要积极想办法履行,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分期偿还;另一方面,向申请人说明被执行人面临的困境,但企业还有发展前景,希望被执行人能够同意和解,分期偿还。经过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这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的法律的温度,让双方当事人在严寒冬日里感受到温暖。

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房屋拍卖 天眼追踪失信人

当天早上,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寒风来到城关镇某小区寻找被执行人张某某。然而,到达被执行人家门口时,却发现其家门紧锁,并且门上贴了多张催款通知。而家门口被人用杂物堵塞,难以进入。

据悉,该被执行人与河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于2018年11月28日立案执行,所涉案款25万余元。襄城县人民法院12月19日一大早就来到被执行人居所,在寻找被执行人未果后,执行干警遂张贴公告、传票。下一步,该院将对房屋信息进行查询拟进行司法拍卖,并拟通过执行天眼系统追踪被执行人行踪。

代表监督 促进执行公开

本次执行过程中,许昌中院邀请3名人大代表来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观看各个执行现场回传的执行画面。代表们与法院领导和干警共话执行,为执行工作建言献策,通过执行指挥系统大屏幕见证了执行干警高效、规范、文明的执行过程。

“当前许昌两级法院采用了许多先进的手段,能够同步传播执行现场动态,让我们能看得到。作为人大代表,在监督法院执法的过程中,我们切实感受到法院的工作很扎实,这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和落实‘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措施。”省人大代表、河南恒天然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旭恒表示。

市人大代表、许昌腾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曾瑞说:“我希望许昌两级法院能够把执行行动长期、持续、高效的开展下去,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市人大代表、河南汇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金芳谈到:“法院开展的专项执行行动,帮助我们民营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为我们带来了希望,也让企业的员工干劲儿更足。”

战果丰硕 维护企业权益

当天上午,许昌两级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185人,警车41辆,结案21起,拘留21人,6起案件达成和解,拘传24人,扣押车辆1辆,执行到位金额达209.1万元。丰硕的战果,不仅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许昌两级法院强大的执行力。

据了解,为迅速传达市委“四个一百”专项行动的要求,促进涉民营企业案件顺利执行,许昌中院制定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五条措施》,要求两级法院严格遵照执行。许昌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孟晓克表示:“许昌两级法院综合运用各种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在此过程中,我们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动对民营企业的不利影响。”

文章关键词:法院 民营企业 案件 执行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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