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崔建涛)在被执行人无钱还债的情况下,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执行手段,但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已查封的许昌某房地产公司待售住房予以解封,促成其卖房还债。1月17日,许昌某房地产公司用卖房款向刘某支付了180万元欠款,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2017年1月开始,许昌某房地产公司分5次向刘某借款15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2%。但2017年11月之后,该公司不再支付利息。后刘某起诉房地产公司还钱,2018年6月,此案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偿还刘某本金、利息共计180万元。
2018年11月,因该公司迟迟不履行调解裁定,刘某申请执行,法院遂查封了该公司待售的4套商品房。
此后,刘某多次到法院询问房屋拍卖一事,说是春节还要还亲友的钱,希望能在春节前拿到执行款。而按照正常程序,房屋从查封、评估、挂拍到变现最快也得几个月的时间,刘某要求很难实现。
因拍卖价格一般都会低于售卖价格,开发商也不愿房屋被拍卖,希望法院能解封房屋,卖房还债。
在多次和开发商、刘某沟通后,承办法官按照双方愿望,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在开发商提供可靠担保的前提下,解封所查封4套房屋,利用开发商售楼资源,尽快出售房屋后,偿还刘某欠款。
“我们有专门的售楼团队,可以在较快的时间内以合理价格卖出房屋,卖房价格会比拍卖高出许多,我们当然愿意。”对承办法官的建议,开发商频频点头。
“开发商找了担保,法院解封房屋对我也没啥风险,同时我还有希望尽快拿到钱,我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刘某表示同意。
争得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在开发商提供了可靠的担保后,第一时间将房屋予以解封。
2019年1月上旬,就在法院解封这4套房屋仅仅一个多月后,开发商主动给法院联系,说房屋已卖,可以履行执行义务。
“没想到春节前能拿到全部执行款,这里面还有亲友的钱,我也得赶紧还他们,这下能过个安生年了!”拿到执行款后,刘某喜不自禁,向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2月11日上午,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魏都区法院举行了升国旗仪式,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进行了工作部署。
2月28日上午,建安区法院由10余名干警组成志愿服务队,到建安区张潘镇花沟村植树点开展春季志愿植树活动。
2月27日下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司法辅助人员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会议由魏都区法院政治处主任卜景丽主持,魏都区纪委监察委派驻法院第十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卫群发表重要讲话,魏都区法院监察室主任赵勇通报典型案例。
2月28日上午,在植树节即将来临之际,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许昌大地增春添绿。
2月27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付某某电话,表示愿意尽快履行义务,请求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除名。
2月26日,气温突降,一面写着“弘扬正气,执行高效”的红色锦旗被送到了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月25日下午,魏都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这是2018年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魏都区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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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会议对2018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许昌法院荣获集体二等功2个、个人二等功5个。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与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强强联手,通过联合执行,顺利将一起几经波折的执行案得到了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