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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魏都法院:吹响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集结号

2018-12-20  来源:映象网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做战前部署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 通讯员赵市伟 魏泽森)“魏都区法院集合完毕,请指示!”12月19日上午8点半,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集中行动拉开序幕,随着指挥系统传来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的一声号令,魏都区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而出,按照既定方案,向被执行人发起冲锋。

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邵淑静做战前动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将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与执行攻坚相结合,许昌市两级法院统一工作思路,制定攻坚计划,梳理难点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集中行动。当天,在许昌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整装集合,精神振奋,由执行局局长李伟杰带队,通过查找被执行人、现场调解、查封冻结财产等一系列措施,维护企业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何某出示证件

“我们是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这是我的执行公务证,请换好衣服配合我们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执行第一站,执行干警来到新兴路某小区,找到刚起床准备去上班的被执行何某。

因被执行人未在家中 执行干警张贴传票

据了解,2016年,何某因经济拮据向经营企业的朋友李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李某催其还款,何某于2017年偿还2万元后便没了下文,李某无奈将其告上法庭。该案在诉讼过程中,何某通过法院向李某偿还了1万元,法院最终判决何某返还李某借款本金7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何某因拒不履行成为被执行人,该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被带上警车后,何某悔不当初,表示愿意与李某协商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拘传一名被执行人

“您好罗法官,我拿着银行卡到申请人这儿来还钱了,你们千万别曝光我啊!”2018年,孙某因欠某商贸公司26000被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孙某却不仅拒不执行,还和朋友筹备开起了大型超市。执行干警罗喜涛得到这一线索后责令其立即还款,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孙某的超市将于元旦开业,罗喜涛透露将于当天上门执行,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孙某这下慌了神,得知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后,提前来到该商贸公司,通过POS 机刷卡履行全部执行款项,罗喜涛赶到现场为其办理了结案手续。

查封某小区三处房产 执行局局长李伟杰与物业负责人沟通

当天,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35人,警车8辆,拘传被执行人5人,查封房产三套,执结2案,和解3案,涉案标的额160余万元。

文章关键词:法院 执行 案件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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