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哥,我知道错了,已经把欠款通过银行转账打给你了,您向法官求求情,赶紧把我的限高令撤了吧……”孙某因借用表哥王某的身份办理并透支信用卡拒不还款成为被执行人,5月2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孙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孙某无法购买机票外出谈生意,主动履行全部执行款。
30多岁的孙某家住许昌市区,2012年底,孙某为了买车借用其表哥王某的姓名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随后透支1万元支付购车费用未及时还款。2017年7月,王某发现后立即将透支款项及利息11297元还清,但已经在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王某随后多次向孙某所索要透支款项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该案经法官主持调解,两人达成一致,孙某承认自己办卡透支王某从未经手,愿意偿还王某11297元,一个月内付清。
熟料,协议生效后孙某却玩起了“躲猫猫”,非但不支付该笔款项,还拒接王某的电话,王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韩宁接到该案后电话联系孙某,但语音提示为空号,明显孙某为了躲避执行已经换了号码。此时王某提供线索称孙某常年在广州做生意,而家人都在许昌,需要两地奔波。得知这一消息,韩宁当即对孙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5月20日,孙某因为有业务要谈需要立即前往广州,由于时间紧迫,他选择乘坐飞机出行,当他在网上购买机票时却显示其因失信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不仅如此,孙某被“限高”后还无法入住星级酒店。这下不仅生意没有谈成,以后想要出个门更是“举步维艰”。
尝到苦头的孙某悔不当初,第二天一大早,他主动将所欠款项打入王某的账户,并向王某道歉,请求其赶紧和自己一同到法院履行结案手续。
近段时间,对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来说,这些画面已经成了工作的常态。魏都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许昌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于2020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特殊时期的灵活办案模式,利用微信平台顺利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月14日、15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先后对首批15家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运用司法手段助力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2月12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魏立峰带着口罩进入该检察院远程讯问室,一场特殊时期的庭审即将开始。
“我们一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我替公司拿出这笔钱。”2月11日,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沟通,许昌某企业负责人如约将20万元执行款转给武汉某公司,承诺余款在企业复工时全部履行。
2月11日,映象网记者从许昌市纪委公众号清风莲城获悉,许昌魏都区丁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值班脱岗被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月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通报了2019年执行工作情况和3起执行典型案例。魏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和忠主持新闻发布会。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史某、王某、罗某等8名被告人八年至一年零半个月有期徒刑,史某等8名被告均不服,提出上诉。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办理此案时,发现被执行人家境困难确无执行能力,但他们从未放弃,另辟蹊径,采取换位思考法,最终于2019年12月23日,将这起历时两年多的“骨头案”执结完毕,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