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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战“疫”情 公诉人“足不出院”出庭公诉

2020-02-1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宋二歌  杨启山) 2月12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魏立峰带着口罩进入该检察院远程讯问室,一场特殊时期的庭审即将开始。

疫情当前,为了确保“刑事检察”工作不停不等不拖,公诉人魏立峰利用“远程讯问系统”,配合法院“云庭”,就一起盗窃案件远程履职公诉职责。

被告人蒋某在押,被告人董某被取保候审,利用“远程讯问系统”,“云庭”办案,检察官足不出户就可以开庭。庭审中,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被告人通过手机软件远程视频连接,实现“隔空对话”,完成了出庭人员身份核实、公诉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

“被告人蒋某、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在许昌、长葛、襄县市区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公诉人魏立峰发表公诉意见。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进行,书记员线下当庭记录。庭审结束后,取保候审被告人当场通过视频核对庭审笔录,并使用“笔录在线会签”功能,在手机上完成笔录确认签名。整个庭审网络连线稳定、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审判程序规范高效。

“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远程讯问系统'和'云庭'出庭公诉,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节省了司法资源,而且也避免了与被告人等相关人员的接触,减少了疫情发生的风险。”魏立峰说。

据悉,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四部门也联合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许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中级法院也会签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政法智能业务应用系统办案优势的通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疫情期间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要求,积极克服困难,多次与魏都区人民法院、许昌市看守所沟通新形势下办案细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法律文书告知、电子卷宗阅卷、预约远程提讯、参与云庭审系统出庭公诉等工作,坚持做到以法之利器护卫,增强力度,着眼速度,选准角度,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下一步,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魏都区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不放松,确保'四大检察'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为许昌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检察长任国强表示。 

(映象网许昌新闻热线:13703868400,投稿邮箱:xuchang@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检察院 远程 出庭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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