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胡尚源)“本来是带着气来的,没想到在法官同志的释法劝说下,我气也消了,心里疙瘩也解开了,也能安心做生意了,谢谢法官同志的苦心!”9月20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局,气冲冲来到法院的中年妇女朱某,在履行完全部执行款后,向执行法官开心致谢。
朱某作为被执行人,为何在履行了执行义务后,反倒向执行法官一再致谢?这其中有什么缘由?
朱某在许昌闹市区经营木门生意。2017年11月,男子马某订购了朱某店内木门。但订货回来后,马某认为订购木门与店内展品质量不一样,要求退货,朱某未同意。一月后,马某再次到朱某店内要求退货,在争吵推搡中,朱某拿着店内的金属物品向马某打去,后马某为此住院治疗,经鉴定,马某为轻微伤。
2018年6月,马某起诉朱某要求赔偿。2018年10月,魏都区法院经审理判决朱某赔偿马某医疗费等共计3207元。一审判决后,马某不服上诉,许昌中级法院二审后,将赔偿金额改判为3843元。
2019年4月,此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朱某沟通,希望她能主动履行这为数不多的执行款。但朱某一肚子怨气与委屈,她告诉执行法官,她身为女子,在与马某的打架中并未占上风,事后她也受伤住院。没想到马某一个大男人倒先告起状来。这事双方都有责任,甚至她吃亏更大,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给马某钱。
面对执行法官的讲理释法,朱某并不理会,执行法官多次到朱某店内及家中找人均无果。后执行法官将朱某名下只有几百元的银行账户冻结。
再说这边马某急着拿到钱,见朱某如此态度,甚是气愤:“不怕她躲着不给钱,不行的话我天天到她店内闹,让她做不成生意,看她到时出不出面!”马某多次对执行法官要求。
“做生意不容易,你让她做不成生意,到时矛盾只会更加激化,弄不好再当场起冲突,现在我们已把被执行人账户冻结了,账户一般都有资金流动,这个案件执行款又不多,应该不用多长时间就能执行,我主张尽量以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劝说马某。
几天前,朱某账户打进一笔4000多元的订货款,朱某取钱时却被告知其账户已被法院查封。想到自己的委屈,朱某怒气冲冲来到法院,要求解封账户。但得知执行法官设身处地为其考虑,阻挠马某到店吆喝时,朱某不由深深被感动了。
“幸亏法官同志虑事周全,要不然为了几千元钱坏了商店的信誉,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朱某庆幸道。随后,朱某积极配合执行法官办理相关手续,从她账户内扣划了全额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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