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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一肩担荣誉一肩扛使命

2019-09-2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继红)9月26日下午,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判庭内,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正在审理中,此案的主审法官肖莞千与人民陪审员王爱娟、廖雅丽一边认真倾听双方陈词,一边不时交换意见,这是该院众多庭审中的一个镜头。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充分履职,已成为魏都区法院保证案件质效,推进司法民主,实现司法公正的一种重要举措。

科学规范的陪审管理

让我们把镜头退回到三天前,9月23日,正在公司忙碌着的王爱娟接到魏都区法院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简称“陪审办”)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她24日下午到法院陪审这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提前几天通知,王爱娟可以安排好24日的公司事务,做到陪审、工作两不误。

王爱娟是许昌某知名纺织公司总经理,她是许昌市工商联成员、许昌市民建会员,2017年被评为“许昌市三八红旗手”。因大学时学的法律专业,王爱娟对法律有着很大的兴趣。2018年4月,她通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法院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等严格的法定程序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担负起了这份充满荣誉与责任的使命。

“窥一斑而知全豹”,在魏都区法院拥有着一支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为了更好的让这支队伍发挥作用,2019年8月12日,魏都区法院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简称“陪审办”),对该院181名陪审队伍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从而更合理高效地发挥陪审员的作用。

“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过去我院的人民陪审员由各庭室分散管理,有的陪审员一年能陪审几百个庭审,有的陪审员一年只陪审几个庭,有的人民陪审员因自身工作忙等原因长期无法参加陪审,诸如此类的问题已经影响到司法公正与我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院成立‘陪审办’正是为更好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精神,解决这些不足之处。”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说道。

“陪审办”成立后,该院的陪审工作步入更加科学有序轨道:审判团队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填写人民陪审员申请表,至少在开庭三日前报送陪审办,陪审办在接到申请当日从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中随即抽选确定,并将参审案号、开庭具体时间、地点、主审法官及联系电话通知人民陪审员。同时通知主审法官被抽选人民陪审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开庭后,主审法官填写报送“人民陪审员陪庭反馈表”两日内报送陪审办,由陪审办人员记录台帐,于每月十日前对上月时间参审情况进行统计。

科学有序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解决了陪审工作存在的诸多不足之处,更好的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保障了该院审判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情、理、法的融合与碰撞

魏都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来自于各个行业,有高校老师、有医生、有基层干部,也有社区居民,正因为来自于人民群众,身为人民陪审员的他们在看待问题时,更侧重于“情与理”,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在法律的冷峻中,融入了情与理的温度。

刘慧霞是魏都区法院陪审员队伍中的普通一员,谈及自己陪审员身份,刘慧霞脸上充满了自豪:“我时常想起我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时的情景。我们当时庄重宣誓,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些誓词至今仍震耳发聩,提醒我更好的履行人民陪审职责。”

怀着这份荣誉感与责任心,刘慧霞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到案件审判中。庭审时,她全神贯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词,合议庭讨论案件时,作为合议庭一分子,她在尊重主审法官意见,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分析的同时,也会保持独立的思维,站在陪审员的角度进行分析,从非法律的角度,在“情与理”的方面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与建议。

在刘慧霞所陪审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让她记忆深刻。王某是许昌一家工厂的工人,在上班时被工友无故伤害致死,王某家人认为王某死亡应被认定工伤,但工伤申请被许昌市人社局驳回。王某家人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驳回许昌市人社局的裁定。在合议此案件时,刘慧霞向合议庭提出自己看法:于理王某是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内受到伤害,于情王某家人失去亲人悲痛万分,令人同情,故理应得到工伤赔偿。但主审法官认为,王某虽然是在工作场所和上班时间内受到伤害,但其被害既非工作原因,也非履行工作职责所致,故不能被认定工伤。虽然依照法律规定,合议庭最终没有采用刘慧霞所提意见,但刘慧霞认为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不能因不精通法律就不敢发声,一定要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用好这份来自于人民、代表人民发声的权利。

调解时的“身份优势”

在魏都区法院,不仅仅是“陪”与“审”,让陪审员发挥其独特的身份优势,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助推案件的审结,是魏都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重要做法之一。

韩华是连任多届的魏都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曾参与多起案件的调解。谈起自己调解经历,韩华认为,自己的陪审员身份让她在参与调解时有着天然的优势:一方面陪审员来自民间,当事人对陪审员的身份有着认同感,不会有抵触。另一方面陪审员的身份不同于法官,她可以站在法律角度以外以乡规民约,甚至民间口语来说问题,不像法官那样受身份限制,有些话不能说不敢说。

让韩华记忆犹新的是她调解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驾驶卡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主动拨打110自首与120抢救,但被害人冯某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冯某家人获得保险公司83万元赔偿,但冯某家人又向李某本人索赔60万。在进行民事调解时,冯某家人情绪激动,大声吵嚷,声称赔偿不到位坚决要把李某送进监狱。韩华以人民陪审员身份进行调解,她刚柔并济,指出李某与冯某并无过节,李某是过失犯罪,肇事后主动自首又实施抢救,而李某经济条件很一般,保险公司已经对冯某家人赔偿到位,李某再出钱属于补偿行为。现在逝者已逝,其家人应从实际出发,不要漫天要价,抱着不合实际幻想。如若将李某送进监狱,得不到赔偿,只能是两败俱伤。韩华的调解柔中带刚,句句在理。最终,在韩华的倾力调解下,李某对冯某家人补偿8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积极发声,充分履职,魏都区法院的这支人民陪审员队伍不仅受到当事群众的信赖,更赢得了魏都区法院全体办案法官的一致好评,法官们称赞人民陪审员积极主动参与法院陪审工作,在帮助法院消化解决矛盾,监督法官公正判决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可以说既是案件的裁判员,又是司法公正的监督员,还是司法和谐的调解员。这支陪审队伍为魏都区法院的审判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魏都区法院的181名人民陪审员一肩担荣誉,一肩扛使命,在陪审岗位上忠诚履职,今年截至目前共陪审案件1503件。这支来自于人民,心里装着人民,从人民角度发挥自己作用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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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法院 人民 陪审员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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