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吴鼎美)“传被告人卢某到庭!”10月29日早上10点整,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运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卢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提起公诉。随着审判长(吴正勤)的话音落下,卢某被带到了许昌市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审判庭。在一个半小时内,该院通过三方远程视频庭审审理2起普通程序案件和2起简易程序案件,此举标志着正式迈进无障碍智慧审判新时代。
2018年10月,被告人卢某在其经营的花鸟店内,以1700元的价格贩卖给刘某一只太阳尾椎鹦鹉,后刘某因嫌该鹦鹉养在家中太吵将其返还,委托卢某以1500元的价格代为出售。2019年4月,许昌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对卢某所在的花鸟鱼市场例行检查时,在卢某店内查获1只太阳尾椎鹦鹉、2只和尚鹦鹉,经鉴定,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19年7月,检察机关以卢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放置了多台数字显示屏,屏幕画面随着庭审进程,同时在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之间自动切换,证据材料通过示证展台顺畅展示,所有庭审程序借助网络及语音、视频等设备完整呈现,达到了“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记得完整、用的方便”的效果,整个过程条理清晰、节奏顺畅、规范有序。
“刑事三方远程庭审,就是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分在三地,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个视频终端参加庭审,这种庭审模式使用初期,主要用于一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案件,后期运行顺畅。今后将会加大使用力度,从而提高效率、节省资源。”刑事审判庭庭长吴正勤介绍道。
远程视频庭审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一环,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积极探索和运用新型审判模式,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法官“足不出户”就能审理案件,避免了司法人员的往返奔波,节约宝贵的工作时间,对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远程视频庭审使司法警察不需提押被告人到法院开庭,消除了被告人离开看守所后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庭审过程的安全、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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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调研工作交流会,检验阶段性成果,分析调研工作新形势,部署重点工作事项。许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建英,各基层法院主管调研工作院领导,许昌市审判业务拔尖人才、部分优秀调研成果获得者参会。
1月11日,河南鄢陵法院执行干警一行五人历经昼夜奔波,辗转千里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执行和解。
1月13日,许昌两级法院组织开展许昌市法院业务考试,来自两级法院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共计424人参加考试。
1月9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永法及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田会卿等一行人先后到黄河科技集团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走访,通过现场观摩、深入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辖区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需求,从而更好的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1月10日,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许昌市建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送来三面锦旗表示感谢。
1月8日,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收到许昌市老干部城市管理督导团颁发的荣誉证书的三位退休老干部坐在一起,交流着他们在督导团工作的点点滴滴。
1月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通报了2019年执行工作情况和3起执行典型案例。魏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和忠主持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1月6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许昌市委宣讲团成员、许昌市职业技术学院航空学院教授李娜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宣讲。
1月6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