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袁丹丹)原告在禹州,被告在广东,防疫阻击战下,这样的案件该怎么审理?近日,禹州市法院法官通过移动微法院以“零接触”方式,在一天内成功调解一起异地离婚诉讼纠纷案件。
2月26日,禹州市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官袁丹丹接到一起离婚诉讼纠纷,原告刘某在禹州当地,而被告易某为刘某丈夫,湖南省岳阳市某镇人,现在广东佛山打工。原告刘某称双方已经分居五年左右,感情早已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孩子由原告抚养。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当事人远在外地,难以到庭参加庭审,法官便引导双方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诉讼。经过法官沟通,双方均同意通过微法院诉讼平台进行调解。2月27日,原、被告顺利进入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核实身份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进行视频“面对面”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沟通,最终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两个孩子由易某抚养,刘某按月支付抚养教育费至孩子独立生活。一场相隔一千多公里的离婚诉讼,通过移动微法院在一天内顺利调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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