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姚晓芹 耿高峰) 5月25日,一位身在外地的交通违法者主动到银行网点缴纳了罚款本金和加处罚款共计3000元。至此,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7个月后,得到被处罚人的履行,正是襄城县人民法院上的 “紧箍咒”发挥了威力。
2016年10月13日,杜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襄城县襄城公路实施了违反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襄城县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警机动中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直接送达当事人杜某,后又下达《催告书》,但杜某迟迟不履行。
2017年5月17日,经襄城县法院行政庭审查后在襄城县法院立案,转入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局收到案件后,依法将杜某纳入“失信黑名单”系统。纳入“失信黑名单”后,杜某的消费、贷款、处境等行为将会受到限制。
5月25日,杜某在网上查询到自己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到电话联系襄城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执行员将杜某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原因及后果进行详细的告知。杜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准备好现金在银行网点把罚款本金和加处罚款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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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襄城县法院了解到,自“春雷行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主动放弃春节假期,深入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地强力执行,每天都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人和事。
1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襄城县法院利用春节前后执行黄金时节,开展“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
2017年4月28日,七十四岁的池某被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处以罚款两千元。
2017年4月28日,七十四岁的池某被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处以罚款两千元。
“没想到不履行判决会有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我现在知道自己错了。王某因在别人承包的土地上建厕所、放置砖头,还栽种一棵桐树,被诉至法院。太康县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王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告人李某宣判,一审决定对其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告人李某宣判,一审决定对其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己有房有车却拒不履行判决,直到法院通知其选择鉴定机构,将要评估拍卖已扣押的奥迪A6L轿车时,“老赖”黄某这才慌了神。4月18日,迫于强大的压力,黄某委托律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支付了欠款。
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告人李某宣判,一审决定对其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3月28日,逃避执行近两年的被执行人王某,在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审理庭现场,让家人当庭将4万元执行款及执行费全部履行完毕,得到了申请人程某的谅解。
3月28日,逃避执行近两年的被执行人王某,在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审理庭现场,让家人当庭将4万元执行款及执行费全部履行完毕,得到了申请人程某的谅解。
2016年5月,张某已72岁高龄的父母因张某等三子二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
法院查明,张某兄妹五人均已成家,但父母却日益老迈,并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张某父母在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遭拒情况下,无奈将子女们全都告上法庭。
2017年3月26日凌晨0:36分,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民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告人徐某宣布刑事拘留。
在广州做布行生意的张某无视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并躲避执行、规避执行,一门心思做生意当老板,却无心履行判决。3月21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