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老太去世留两份遗嘱 内容相反引姐弟反目

2017-08-0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喜涛)老太去世后,三个女儿手持母亲遗嘱起诉,要求法院按遗嘱判令父母房屋归她们所有。不料在诉讼中,老太儿子却拿出了一份内容却迥然不同的遗嘱,称母亲已将房子给了孙女。两份遗嘱都经过了公正,到底哪个有效?7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了这起遗嘱案,依法判令儿子手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争房屋归老太孙女所有。

家住许昌的刘老太育有三女一子,其丈夫方老汉10多年前去世,二人在许昌有一套面积70多平方的单位房改房,他们的儿子一家也一直在此房居住生活。2010年4月,刘老太经公证部门公证,留下一份遗嘱,内容为她去世后,房屋和丧葬费归三个女儿继承。

2015年6月,刘老太背着女儿们再立遗嘱,遗嘱内容为将房产和个人全部遗产归孙女方某所有。此遗嘱同样办理了公证,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

2017年2月,刘老太去世。刘老太三个女儿遂手持遗嘱到法院诉讼,要求将父母所留下房屋和丧葬费归她们几个所有。诉讼中,刘老太儿子却出示了母亲将房产和全部遗产留给孙女的遗嘱。

诉讼中,经刘老太女儿们申请,评估公司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20万元。

这两份遗嘱都是刘老太本人所立,且都经过公证,但内容迥然不同,到底哪份遗嘱有效?遗产应怎样分配?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老太于2010年、2015年两次以遗赠方式处分房产,且两次均经过公证方式。由于两次遗嘱内容存在抵触,故应以最后一次公证遗嘱内容处理遗产。

涉案所争房屋系刘老太和其丈夫方老汉共同财产,方老汉死亡后,该房产一半归刘老太所有,另一半归刘老太及其三女一子继承,各继承一半房屋的五分之一即2万元。刘老太去世后,其享有的一半房屋份额和所继承方老汉房屋五分之一份额价值共计12万元按遗嘱归其孙女方某所有。三女一子享有一半房屋市场价值的五分之一份额。鉴于该房屋一直归刘老太孙女方某占用使用,故房屋归方某所有较为妥当,方某应一次性支付刘老太三个女儿和方某父亲每人房屋折价赔偿款2万元。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老太去世 两份 遗嘱 内容相反 姐弟反目 责编:杜雨琦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母亲以录音录像留下的遗嘱,有效吗?

    母亲在世时,姐姐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母亲去世后,她们却要来“抢家产”——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张雷打算向律师求助。张雷说,根据母亲遗嘱内容,房屋应当由自己继承,两个姐姐却认为录音录像不符合遗嘱要件,属无效,父母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

  • 男子对继承法不了解 遗嘱部分内容未获法律支持

    今年65岁的李老太与丈夫是二婚,丈夫去世前写的遗嘱,丈夫的儿女们不同意,李老太诉至宛城区法院,要求判令自己领取王某的死亡抚慰金,对遗嘱提及的房产进行析产并继承其中的五分之二。

今日热点

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 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

精品原创

许昌中院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 许昌中院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