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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女不赡养父...

2017-08-0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徐真)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项法定义务。因三个子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未按时支付赡养费,80多岁的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甚至提起刑事自诉。8月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该案,宋某喜领子女先期支付的6万元赡养款。

  宋某和妻子已是耄耋之年,两人没有退休金,身体状况也不好,三个子女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原来,宋某的大儿子是公司老板,早些年与父母闹矛盾心生嫌隙,二女儿嫁到外地后在事业单位工作,小儿子离异后每月还要向前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三个子女虽然都有能力赡养老人,却还是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脱,宋某无奈之下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支付赡养费。魏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大儿子和二女儿每月支付给宋某夫妇3000元,小儿子支付500元,老大和老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许昌市中院做出民事调解书,大儿子和二女儿每月支付给宋某夫妇1500元,小儿子支付500元,父母重大疾病支出大儿子承担三分之二,二女儿和小儿子承担剩下的三分之一。但三个子女均未按照法院生效文书来履行相应的义务。宋某一怒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魏都区法院将宋某的三名子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利用全国“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其财产线索。根据财产报告线索显示,大儿子多家银行账户有足够的存款,执行法官果断将其名下的大额存款账户予以冻结,并且多次传唤三名被执行人,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做其思想工作。“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你们养大,现在他们老了,你们有的是大老板,有的是事业单位人员,却连年迈父母的赡养费都不拿。如果你们继续这样,我们会根据老人的申请,按拒执罪对你们进行处理!”7月20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三名被执行人,对其厉声说道。与此同时,宋某夫妇向该院提起刑事自诉,三子女忌惮于法律的威慑和良心的谴责,最终大儿子和二女儿拿出了6万元赡养款,宋某夫妇考虑到小儿子经济情况较差,和他达成执行和解,暂缓一年后再支付赡养费。三人表示以后会按照调解协议每月准时给父母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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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魏都法官 不赡养父母 养老钱 三子女 巧调解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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