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赵市伟 魏泽森)“陈法官,我已经凑齐了全部欠款,马上给你们送过去,赶紧把我的房子解除拍卖吧!”10月2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鹏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
2014年,冯某作为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向借款人刘某支付借款本金2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和期限,借款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到期后,刘某偿还了3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后,拒绝偿还剩余本息,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冯某、刘某借款合同所作出的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和未履行延迟履行金,法院遂作出冻结、划扣刘某银行存款18万元或扣留、提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财产的执行裁定。该院执行干警陈鹏查询到刘某在许昌市丁庄办事处后刘社区拥有一套房屋,限令刘某立刻还款,对方仍置若罔闻,该院遂将刘某名下房屋予以查封,责令其限期腾出该房。在公告规定时间到期后,刘某仍拒不履行,该院遂对其房屋进行司法网络拍卖。由于该房面临拆迁,刘某深知拆迁后能得到更多赔偿款,其价值远不止于此,慌乱中,刘某赶紧让自己的儿子出面担保,愿意一次性还清欠款及利息。
“只要房子能保住,我父亲就非常感激了,之前未能如约还款,我向您道歉。”10月25日,刘某儿子来到法院,将欠款本金及利息共20万元一次性全部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婚前按人口分配的拆迁安置房和过渡费,离婚后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被前公公转卖给他人,拿到一纸胜诉状却见不到一分钱的王娟一筹莫展,在2017年4月13日申请了执行,而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也用实际行动为王娟讨回了公道,在展示司法为民的同时彰显了司法权威和破解执行难的决心。
10月19日,被执行人刘某在银行取钱时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急忙主动联系法院,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10月份以来,唐河法院创新执行思路,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对老赖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与多部门协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打压老赖逃债空间,成效明显。仅在10月25日当天,就有三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款共计38.9万元。
10月25日早5点,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照惯例早起开始了本周的集中执行活动。
拖欠2550元抚养费拒不履行,多次传唤也拒不露面,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由于田某与韩某有经济纠纷,当田某借朋友车辆外出办事时,韩某以欠其中奖奖标款为由,将田某借来的车辆扣押抵债。
10月24日,被执行人朱某迫于失信“黑名单”的压力,主动将五万元现金及购买的一辆越野轿车交到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而他与南阳某包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也得以圆满执结。
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紧急集结,迅速行动,成功扣押一辆本田越野车,这次深夜行动只因申请人一个电话,只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2013年底,被执行人栗某、赵某夫妇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4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被执行人夫妇以其共同所有的位于新乡市某小区的房产作为抵押,并由新乡市卫滨公证处进行公证。因被执行人夫妇迟迟未能还款,2016年1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1月1日,被告孙某向原告阚某借现金13000元。因原告多次催要未还,故将被告孙某诉至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10月11日晚上8点,在将被执行人靳某送往拘留所的路上,他才幡然醒悟,联系家人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到位。
10月19日,被执行人刘某在银行取钱时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急忙主动联系法院,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近期,汝州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为破解“找人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0月2日,国庆小长假第二天,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是被执行人潘某的丈夫,刚刚从外地赶回来,手里还拿着打工挣来的血汗钱,一共是九万三千元,他告诉执行人员,自己妻子不懂法律,并不是不履行义务,现在就替妻子将钱还上,希望法院能够从宽处理,释放自己的妻子,不再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据统计,当天共执行案件12件,执结3件,和解并部分履行1件,执行到位金额10.6万元。司法拘留3人,涉拒执罪逮捕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