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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执行彰显威力 180万前脚到账后脚被查

2017-11-0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吴晗) 对于执行案件来说,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或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都会使案件陷入僵局。身为被执行人的某房地产公司为了躲避执行,想尽办法隐匿财产,但在互联网+执行的强大科技手段下,最终还是得乖乖履行法律义务。10月3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和申请人许昌某财务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被执行款180余万元,余款半年内付清。

  2012年,许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开房产项目,先后多次向许昌某财务公司借款,后房地产公司陆续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到了还款期限,仍欠部分本金及利息。2016年初,此案经许昌某法院审理,双方达成协议,约定2016年底还清剩余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但到了协议约定的期限,房地产公司仍未还款,案件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进入执行程序后,虽经该院办案法官多方查找,但因始终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只得暂时终止执行。2017年,该案通过异地交叉执行措施移交至魏都区法院。财务公司遂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

  接手此案的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王志斌通过详细查阅案件,多次和申请人及案件前期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无法执行症结所在。同时,王志斌多次给被执行人讲理释法,但被执行人每次都是叫苦连天,表示实在无钱可还。对此,在对案件做了认真分析研究后,王志斌认为如果还是运用传统的执行手段,此案仍很难有好的执行效果,只有从源头上找到被执行人财产,一切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王志斌及时转变执行思路,充分运用现代执行技术手段,将“互联网+执行”方式运用此案中。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连续查找了两个月后,王志斌终于发现有一笔180余万元的资金进入该公司账户,王志斌当即通过网络平台,冻结了这笔巨款。

  房地产公司得知名下账户被冻结,当天便主动联系申请人某财务公司,请求达成和解协议,解封其账户。在王志斌的主持下,某房产公司当场先期还款其现有资产180余万,并签订协议承诺余款半年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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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互联网+执行 彰显威力 180万 执行款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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