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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魏都法院:最大限度释放司法“生产力”

2018-02-1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和忠芦萍)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审判方式改革中,通过整合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挖掘办案潜力,释放司法“生产力”,实现了审判质效实现大幅跃升。

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法院,该法院建立法官员额制,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严格考核,从58名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中选任出41名员额法官,同时完善司法责任制,把本属于法官的裁判权还给法官,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曹晓辉是该法院金融庭庭长,对司法体制改革感触颇深,他说:“入额后,我所审理的案件相关裁定、判决不再找主管院长签字审核,我自己就可以签发;金融庭副庭长、审判员的所有法律文书也不再找我签字,而由他们自己签发,这就减少了审批环节,节省了大量时间。” 该法院专门为每位员额法官配备了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有了这俩帮手,我就可以从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上来”。曹晓辉说。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就是让入额法官中的院领导不仅要行使管理职能,还要从“幕后”走到“台前”,回到办案一线。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该法院要求,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必须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承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且应审理重大、疑难、在辖区内有一定影响或是新类型案件,并明确规定了院(庭)长办案指标。如今,在魏都区人民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

在员额法官遴选完成的同时,该法院充分发挥未入额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力量,科学配置,合理分流,先后成立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和送达保全中心,做好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

在全面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该法院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一方面,在立案环节对案件进行分类筛查,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审理程序,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另一方面,组建交通事故、环境资源、金融纠纷、家事纠纷、涉军纠纷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实行类案归口审理,统一裁判尺度。

乘着改革的东风,魏都区人民法院“改”出了新动力,“革”出了新气象,审判质效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进入良性循环。2017年,魏都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审执案件14600起,结案13199起,在办案人员数量基本不变、案件数量增加3070起的情况下,案件审结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达到93.8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法官人均结案数357起,位列全省先进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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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河南 魏都法院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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